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因應國內疫情進入社區流行階段,為確保國內醫療院所對疫情的因應及保全醫療量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即日起全國醫療機構實施下列醫療應變措施:
一、醫療營運降載:
(一)依病人治療之急迫性需求等,評估病人且綜合考量延遲提供病人診療的風險及疾病傳播的風險後,決定提供或延遲診療。
(二)可延遲診療之醫療暫緩(如:健檢、美容、預定手術或檢查、物理及職能復健等)。
二、加強社區監測通報採檢:
(一)預定(非緊急)住院者,於住院前3天內一律採檢,採檢後至住院前待在家中,避免外出。緊急需住院者,於入住病房前一律採檢。
(二)倘若病人檢驗結果為陰性,僅能作為當下疾病狀態之判定,但無法排除病人為已遭感染但尚在潛伏期的症狀前期(pre-symptomatic)的可能,因此應持續監測健康狀況。
(三)住院期間若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味覺嗅覺喪失、不明腹瀉等COVID-19相關症狀或醫師懷疑時進行採檢。
三、加強員工健康監測:
(一)落實工作人員每日體溫量測及健康狀況監測(包括體溫及相關症狀),並確實登錄,有疑似症狀應立即通報採檢。
(二)定期(5-7天)針對高風險單位醫療照護相關工作人員(如:急診、加護病房及專責病房等)進行鼻咽或深喉唾液採檢。
四、國際醫療暫停(特殊或緊急採專案許可除外)。
指揮中心將視疫情狀況滾動修正國內醫療機構相關應變策略。相關防疫措施將依防疫需求隨時更新並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