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管制署修訂『疑似狂犬病動物抓咬傷臨床處置指引』,修正疫苗及免疫球蛋白接種對象及注射方法等,提供臨床醫師實務參採」(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204號)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因應國內野生動物狂犬病疫情,有關狂犬病疫苗之建議接種對象,業於近日再次邀集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委員完成修訂,如民眾於國內遭受野生哺乳類動物(含錢鼠)或流浪犬/貓抓咬傷,經各位醫師評估後提出申請,並經本署各區管中心審查後,符合接種建議者即給予疫苗接種。「疑似狂犬病動物抓咬傷臨床處置指引」第3版修訂內容包括:狂犬病疫苗及免疫球蛋白接種對象變更、修訂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注射方法及增列接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注射同意書等。

民眾於狂犬病疫苗或免疫球蛋白接種前,請各位醫師向民眾說明其副作用等相關事項(詳見指引第8頁),並請民眾經醫師說明後簽署同意書(詳見指引第10頁),同意書留存於民眾(本人或其監護人)及接種單位各1份,並請妥善保管。

「疑似狂犬病動物抓咬傷臨床處置指引」第3版電子檔如附件,未來如有更新內容,亦將即時通知各位並於(https://www.cdc.gov.tw/),路徑:專業版/傳染病介紹/第一類法定傳染病/狂犬病)公布。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疾病管制署

2013/8/2

PublishTime 201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