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元月1日起公費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對象擴及年滿1-2歲幼兒,籲請醫界主動提供家長資訊並協助完成接種,共同保護幼童健康」(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222號)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為降低我國5歲以下幼童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IPD)發生率,本署自103年元月1日起將公費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接種對象擴及民國101及102年出生年滿1歲幼兒,原實施對象之97-100年出生滿2歲幼童中,97年出生幼童之接種將於本(102)年12月底截止,其餘98-100年出生世代及及5歲以下高危險群等對象仍持續施行,籲請臨床醫護人員,自103年元月起如於診療過程中,遇有上述1~5歲未曾接種過PCV13或未完成應接種劑次者,能主動提醒家長該項疫苗接種訊息,並協助完成接種,亦或轉介至衛生所或預注合約院所接種,以提升該族群幼童PCV13的接種完成率及群體免疫力,共同保護幼童,降低其因感染導致的嚴重併發症、住院、甚至死亡。

有關103年公費PCV13接種對象詳如附件1,接種原則如下:(詳細參照表如附件2)

一、從未接種過肺炎鏈球菌疫苗,於滿1-2歲接種二劑PCV13,兩劑間隔至少8週。

二、1歲前曾依下列附表時程(附件3)接種PCV7、PCV10或PCV13者:

(一)    有完成基礎劑者,於滿1-2歲追加一劑PCV13,與前一劑疫苗間隔至少8週。

(二)    沒有完成基礎劑者,於滿1-2歲接種二劑PCV13,與前一劑疫苗間隔至少8週,兩劑間隔至少8週。

三、於1-2歲才接種1劑PCV7、PCV10或PCV13者,應再接種一劑PCV13,與前一劑間隔至少8週。

四、未未依前述一~三項原則完成PCV13接種者,於滿2-5歲接種一劑PCV13。

原已實施之5歲以下高危險群、低收入戶、中低收收入戶、肌肉萎縮症及99年以後出生設籍山地離島偏遠地區幼兒等族群,仍請持續協助按時程完成各劑疫苗接種。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幼童的健康安全。

 

疾病管制署

2013/12/24

PublishTime 201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