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革熱速成寶典-寶典三(醫療人員篇)


醫療人員處理登革熱病例教戰守則

一、病人在什麼樣狀況及臨床症狀要懷疑是感染登革熱?
家住高雄市、高雄縣及屏東縣等登革熱疫區或最近三到八天到過國內外疫區的發燒病人,診斷上首先要考慮登革熱,特別是有頭痛、全身酸痛、無力、吃不下東西、出疹子或出血的病人。

二、發現疑似登革熱個案應如何處置?
發現疑似登革熱個案應馬上通報衛生所,並抽血送驗或通知衛生所採血送驗。

三、對於高度懷疑或確診登革熱個案應如何處置?
高度懷疑或確診登革熱個案,應即轉診至大型有治療經驗的醫院治療。

四、對疑似登革熱病人應該做哪些衛教的工作?
對於診斷為疑似登革熱病例,應向個案衛教避免再被斑蚊叮咬,清除住家附近孳生源,並預告衛生、環保單位會到住處做疫調和消毒的工作,取得病人同意。

五、什麼樣的情況即可診斷為登革出血熱?
登革出血熱和典型登革熱初期的症狀相似。當發燒3∼4 天後,病人有出血現象、血小板下降十萬以下、血球比容上升20%以上和血漿滲出現象(肋膜積水或腹水)時,即診斷為登革出血熱。

六、登革出血熱大多發生在什麼時間?要向家屬或病人做哪些吩咐?
登革出血熱併發出血和休克,大約在退燒當天或隔天,臨床症狀快好起來的時候,所以,醫師特別要向病人和家屬吩咐,此時若有心胸悶、冒冷汗、手腳冰冷、臉色蒼白等血壓下降現象,住院病人馬上要告知醫護人員;門診病人馬上要再去看醫生。

七、疑似登革熱檢查、治療和給藥時應該注意什麼?
避免做侵襲性檢查、治療或開刀。發燒時給予Acetaminophen,避免用類固醇、Aspirin,或NSAID 類的藥物。不要在點滴中加Aspirin,來作為鎮痛解熱藥。住院病人,要確定病房無病媒蚊,最好掛蚊帳以避免成為感染源。

八、有登革熱/登革出血熱病人的照顧或治療問題時,可向誰尋求諮詢?
有關登革熱/登革出血熱的治療或通報等問題,可向疾病管制局(0800-024582)、上網(http://www.cdc.gov.tw)查詢,或參閱該局出版之「登革熱/登革出血熱,臨床症狀、診斷與治療」手冊。

UpdateTime 201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