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通報第5例猴痘確定病例,籲請醫界朋友提高警覺加強通報(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498號)


全國醫界朋友,您好:

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今(21)日公布.我國第5例猴痘確定病例,為北部30多歲本國籍男性,於今(2023)年1-2月間有出國旅遊史,於2月上旬因身體陸續出現水泡、皮疹、喉嚨痛、關節痛及全身痠痛等症狀,經醫師評估後採檢通報,於2月15日確診陽性,研判為境外移入個案,目前於醫院隔離治療中;經疫調匡列相關接觸者共39名,已進行衛教並自我健康監測21天。

疾管署指出,因應國際各國邊境逐步開放,人員交流漸頻繁,日本、泰國、韓國及香港等鄰近國家或地區亦已出現病例,疾管署籲請醫界朋友提高警覺,如遇有具皮膚病灶,有猴痘確定病例報告之國家旅遊史、野生動物暴露史、國內高暴露風險場域接觸史之可能疑似病例,請加強通報。

猴痘屬人畜共通傳染病,世界衛生組織(WHO)於去(2022)年7月23日宣布猴痘疫情列為國際關注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HEIC),疾管署已於去年6月23日公告列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診療病人時若發現符合「猴痘」通報定義,如:皮膚病灶(如皮疹、斑疹、斑丘疹、水泡、膿庖等),且病人出現有發燒(≥38°C、畏寒/寒顫、出汗、頭痛、肌肉痛、背痛、淋巴腺腫大(如耳周、腋窩、頸部或腹股溝等處),臨床醫師無法以其他已知病因解釋,請於24小時內至「傳染病通報系統(NIDRS)」進行通報,採檢送驗檢體為病患發病期內水疱液、膿疱內容物及瘡痂、咽喉擦拭液、血清或全血(猴痘之通報定義及檢體採檢送驗事項,詳如附件)。

此外,猴痘病毒可能透過接觸感染源的傷口、體液、呼吸道分泌物等方式傳播,故建議醫院照護疑似或確定病例時,依循標準防護措施、接觸傳染防護措施及飛沫傳染防護措施。採檢/醫療照護人員建議穿戴手套、防水隔離衣、高效過濾口罩(N95或相當等級(含)以上口罩)、護目裝備(全面罩)及髮帽。

為因應猴痘防治需求,疾管署已完成採購並配置猴痘抗病毒藥物及猴痘疫苗,提供符合條件者,由醫療或衛生單位提出申請,經審核後使用。如需了解更多猴痘疫情資訊或防制措施,請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猴痘專區。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PublishTime 202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