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流感疫苗自105年1月1日起,開放未滿50歲具慢性病者接種,請醫界朋友看診時鼓勵符合資格的民眾踴躍接種(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287號)


全國醫界朋友,您好:

為兼顧保護高風險族群以及發揮疫苗最大效益,本署將自105年1月1日起,開放未滿50歲(以出生年計算)慢性病患與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對象共同接種公費疫苗,至疫苗用罄為止,請您於看診時主動提醒及鼓勵符合資格民眾踴躍接種。

慢性疾病是流感併重發症的重要危險因子,我國已自102年起陸續將慢性病患者納入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對象。根據今(104)年流感監測資料顯示,流感併發重症病例中,約8成有至少具有一種慢性疾病,而死亡案例中,約9成有慢性疾病,因此自105年1月1日起,增加開放未滿50歲高風險慢性病患接種,該慢性病定義為,經醫師評估符合或具有糖尿病、慢性肝病(含肝硬化)、心、肺、血管疾病(不含單純高血壓)、腎臟及免疫低下(HIV感染者)等疾病之診斷或住院紀錄者(疾病代碼如附件),或持有治療該等疾病之藥袋或慢性處方箋病患(詳附件)。

另104年計畫原開放之65歲以上老人、年滿6個月以上到國小六年級學童、安養養護等機構對象、具罕病疾病、重大傷病證明者或從事醫事防疫、禽畜養殖及動物防疫等工作人員、50-64歲具高風險慢性病患、孕婦等接種對象,亦請提醒及早接種。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PublishTime 2015/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