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7N9流感病例定義自6月1日起修訂,籲請醫師注意並確實依據臨床條件及流行病學條件進行通報」(疾病管制局致醫界通函第192號)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為配合防疫需要及加強落實疫情監測及防疫整備工作,經5月28日傳染病諮詢委員會流感防治組第27次會議決議,H7N9流感病例定義預定自6月1日起修訂。因H7N9流感確診病例罕有輕症,且初期採檢之敏感度低,故病例定義之「臨床條件」將修正為「需符合肺炎表現」、「流行病學條件」之疫情流行地區擴大為「中國大陸(各省市,不含港澳)」、「潛伏期」修正為14日,並增加「曾有禽鳥接觸史或至禽鳥相關場所」(詳如附件)。此外,鑑於H7N9流感個案之上呼吸道病毒量可能與病程具關聯性,故對於通報個案倘出現咳嗽有痰、肺炎或病情惡化時,除咽喉拭子外,建議醫師加採痰液等下呼吸道檢體,以提升醫學診斷品質;另若初次採集檢體之病毒檢測結果為陰性,但患者症狀持續或病情惡化時,醫師可視病情變化,再次採檢送驗。

依據疾病管制局監視資料顯示,至5月30日上午止,中國大陸已累積H7N9流感確定病例數131例(上海市33例、江蘇省27例、浙江省46例、安徽省4例、河南省4例、北京市2例、山東省2例、江西省6例、福建省5例、湖南省2例);其中37例死亡(上海市14例、江蘇省8例、浙江省9例、安徽省2例、江西省1例、河南省1例、湖南省1例,另有1例死亡病例,為先前確診個案,省份確認中)。目前已知發生三起家庭群聚,不排除為侷限性的人傳人事件,然無證據顯示有持續性人傳人現象。國內自4/3迄今共416例「H7N9流感」通報病例,其中1例確定病例,413例排除H7N9感染(其中52例檢出H1N1,35例檢出H3N2,6例檢出B型),2例檢驗中。

為有效掌握病患發展,再次籲請臨床醫師加強對具H7N9流感疫情流行地區旅遊史病患之通報及因應,同時提醒基層醫療單位謹慎因應,循標準作業程序通報,對於需要之病患及時提供轉診協助,以利即時診斷與治療。有關H7N9流感病例定義、個案處置流程、醫院感染管制措施,及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等資料均將配合公布於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專業版/第五類法定傳染病/H7N9流感項下,籲請臨床醫師隨時注意更新,並可自行參考/下載應用。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疾病管制局

201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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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Time 2013/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