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高風險慢性病及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為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適用對象,提醒醫師即時用藥,共同防治流感(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275號)


全國醫界朋友,您好:

依本署流感監測資料顯示,目前國內流感重症病例數呈上升趨勢,流感重症病例以65歲以上、有慢性病史者為主。依本署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用藥規定,流感併發重症患者、類流感患者有伴隨危險徵兆(包括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兒童之危險徵兆尚包含呼吸急促或困難、缺乏意識、不容易喚醒及活動力低下),或類流感患者具重大傷病/免疫不全/心肺血管疾病、肝、腎及糖尿病等疾病史,即為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用藥對象,籲請醫師看診時如遇上開病患,無須快篩檢驗,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共同防治流感,維護民眾健康。

目前本署儲備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包括瑞樂沙及克流感膠囊2種,2種藥劑皆可用於治療A型或B型流感,其中克流感膠囊使用於1歲以上兒童及成人,且需依兒童體重或病患身體狀況調整劑量,另瑞樂沙使用於5(含)歲以上兒童及成人,不需依兒童體重或病患身體狀況調整劑量。醫師依病患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符合公費用藥條件者,可開立適當公費藥劑予病患使用,並於用藥後7日內至流感抗病毒藥劑資訊管理系統回報;若為流感併發重症等患者,因昏迷等原因致無法吸入/吞服抗病毒藥劑,可向本署各區管制中心申請點滴注射型流感抗病毒藥劑Rapiacta®。若您服務的醫療機構非屬合約醫療機構時,請您轉介病患至合約醫療機構就醫,或與當地縣市衛生局聯繫,俾利民眾取得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即時獲得適當的治療。

有關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請參考附件。感謝您配合本署流感抗病毒藥劑防疫政策,並請惠予協助向民眾說明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用藥政策及使用時機,同時提供民眾正確的用藥資訊。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疾病管制署

PublishTime 2015/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