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推動65歲以上民眾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計畫」第二階段自2023年11月27日起針對從未接種過PCV13或PCV15及PPV23的族群實施PCV13接種(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528號)


全國醫界朋友,您好:

為積極維護65歲以上民眾健康及降低因感染肺炎鏈球菌導致嚴重的併發症或死亡之機率,疾病管制署已實施「擴大推動65歲以上民眾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計畫」,除於今(2023)年10月2日起推行如下第一階段對象接種23價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PPV23),並將自今年11月27日起展開第二階段接種作業,針對從未曾接種過PCV13(或PCV15)及PPV23者,提供1劑公費PCV13,間隔至少1年後(高風險對象間隔至少8週)再提供1劑公費PPV23接種。各階段實施期程、對象詳如下列:

一、第一階段(2023/10/2起):曾接種過PCV13(或PCV15)且間隔至少1年者(高風險對象間隔至少8週),可公費接種1劑PPV23。

二、第二階段(2023/11/27起):從未曾接種過PCV13(或PCV15)及PPV23者,可公費接種1劑PCV13。間隔至少1年後(高風險對象間隔至少8週)再公費接種1劑PPV23。

三、第三階段(2023/12/25起):曾經接種PPV23且間隔至少1年者,可公費接種1劑PCV13。

疾管署提醒,依據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接種建議,PCV13與PPV23接種間隔至少1年,高風險對象(包含脾臟功能缺損、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人工耳植入、腦脊髓液滲漏及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及器官移植者)則間隔至少8週。

為確保接種品質,籲請醫師依接種計畫落實執行,提供符合對象接種,共同提升65歲以上民眾免疫保護力。有關疫苗接種原則、注意事項、疫苗管理及Q&A等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首頁/預防接種/衛生專業人員工作指引/接種計畫/擴大推動65歲以上民眾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項下查閱。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PublishTime 2023/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