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的生物戰劑處理綱要」及核災、化災急救責任醫院,供各醫療院所醫師作為臨床診治之參考


行政院衛生署目前已編製「可能的生物戰劑處理綱要」及核災、化災急救責任醫院,供各醫療院所醫師作為臨床診治之參考。目前於北、中、南、東各區均有緊急應變急救責任醫院,各急救責任醫院將依據「衛生機關及醫療機構處理大量傷病患緊急醫療救護作業要點」訂定「大量傷病患緊急醫療救護應變計畫」,並陳報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備查,於重大災變發生時,進行緊急應變動員。

行政院衛生署呼籲民眾若有疾病請立即就醫即可。另醫師若發現疑似炭疽病、天花、肉毒桿菌毒素中毒、肺鼠疫等疾病之病例或聚集現象時,請立即同時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及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通報【通報電話:0800-024582】。

PublishTime 20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