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年6月29日起,除「觀光」(包含一般社會訪問),以及「就學」(包含研習中文)另由教育部規劃開放時程以外,其餘各類事由均得申請特許來臺;惟必須檢具明確的證明文件(如國內主管機關、單位的許可函、證明函或商務邀請函)。新增加的來臺事由如:實習代訓、參加國際會議及商展、國際交流、志工、傳教弘法、度假打工、青年交流、尋職等。
UpdateTime2020/7/29
一般社會訪問是指與「觀光」目的無明顯差異的參訪活動,舉凡開放一般大眾參加、國內無負責接待窗口,或是無明確親屬關係的社交活動或私人邀約,皆屬一般社會訪問的範圍。如:來臺訪友、參加婚宴、觀賞體育賽事、演唱會或表演節目、參與節慶文化活動等。
UpdateTime2020/7/29
可以。來臺短期探親的外籍人士,可備妥明確的親屬關係證明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來臺,或是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有效簽證來臺後,檢具前述證明文件,由移民署國境查驗人員認定是否准予入境。
UpdateTime2020/7/29
本部於3月18日所公告的「商務履約」事由適用對象僅限取得中央政府機關投資/應聘/履約許可函,或備有企業出具的履約證明者。現行適用申請來臺的商務事由,則較為放寬,例如:驗貨、售後服務、技術指導與培訓、簽約等商務活動,均得於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後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UpdateTime2020/7/29
關於符合特定條件的短期商務人士,可於備妥邀請廠商提供的相關證明文件、在臺行程表及防疫計畫等文件後,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並於登機前及抵臺時備妥3個工作日內採檢之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以供查驗。詳細說明及作業規範,請參閱下方連結。
 
UpdateTime2020/7/29
可以,但健康檢查、美容醫學等非急迫性醫療需求除外。收治病患的醫療機構必須先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核准函後,再由申請人(就醫者及陪同就醫者)持憑該核准函及相關證明文件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UpdateTime2020/7/29
有關開放外籍人士來臺就學及研習中文的時程,將由教育部統籌規劃後另行公布。
UpdateTime2020/7/29
是否針對外籍人士入境管制措施作進一步調整,將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評估全球疫情狀況後決定。
UpdateTime2020/7/29
一、 我國目前針對外籍人士實施的入境管制措施,是針對「來臺事由」進行限制,並無取消各國國民原本的簽證待遇。惟擬以免簽證或落地簽證方式來臺的外籍人士,仍須視各航空公司於疫情期間所訂的登機規定及政策。另抵臺時必須檢附相關佐證文件,由移民署國境人員查驗認定是否准予入境。

二、 如果無法判斷所持的佐證文件是否完備或符合入境的條件,建議於來臺前向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UpdateTime2020/7/29
不行。「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查核」(有條件式免簽)是提供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觀光旅遊的簽證便利措施,不符合特許入境的事由,故疫情期間外籍人士不適用申請此項措施來臺。
UpdateTime2020/7/29
沒有。目前外籍人士的入境管制措施,是針對來臺事由作限制,無另針對當事人的國籍或旅遊史加以限制。
UpdateTime20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