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萊姆病列法定傳染病以來首例現蹤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於今(96)年11月15日檢出今年首例萊姆病境外移入確定病例,個案為22歲外籍男性,曾於今(96)年4月1日至5月31日前往國外探親期間,於5月16日出現喉嚨痛症狀,經該國檢驗為陽性,個案回台後,因關心個人復原情形,於9月19日就醫要求複檢,而被醫院通報為疑似病例並採檢送驗,亦經該局檢驗確認為陽性,為我國萊姆病列入法定傳染病以來首例萊姆病例。
依據該局於今(96)年7月18日修正公布「傳染病防治法」及10月9日公告「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萊姆病首度列入法定傳染病歸為第四類,國內業已建立嚴密且完整流程之傳染病通報個案系統,已可即時發揮傳染病監測之功能,確實掌握疫情。
萊姆病於1975年首見於美國康州萊姆鎮,故名為萊姆病,屬美國首要病媒性疾病,每年有超過上萬的確定病例,病原體為伯氏疏螺旋體菌(Borrelia burgdorferi),透過硬蜱(tick,俗稱壁蝨)叮咬後感染,約7~14天內會出現遊走性紅斑,早期症狀可能因不明顯而被忽略,常至晚期的併發症表現才被診斷出來。該傳染病係屬人畜共通之蟲媒傳染病,不會藉由人傳人的方式感染。
該局呼籲:預防感染萊姆病,應避免暴露於蜱孳生的環境,前往野外活動儘量著淺色長袖、長褲及長筒襪,並將褲管紮入襪內等,活動後應檢查是否遭硬蜱叮咬或附著。如出現疲倦、發燒、頭痛、頸部僵硬或『遊走性紅斑』等症狀時,應儘速就醫,並主動告訴醫師旅遊史,以利診斷。

 

PublishTime 2007/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