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SARS防治及紓困委員會新聞稿


委員會聯絡處92.05.19 09:30

以最嚴肅的態度,全力防堵醫院感染事件的再發生!

一、【加強SARS疫情控制,鼓勵民眾使用健保IC卡】

(一)為加強SARS疫情控制,即時取得SARS通報病例就醫經過及其可能接觸對象資料,衛生署將請已完成實施健保IC卡準備工作之區域級以上醫院,尤其是設置發燒篩檢中心之醫院,儘量鼓勵民眾使用健保IC卡看診。目前多數之區域級以上醫院均已備妥相關設施,可接受健保IC卡看診。

(二)健保IC卡就醫資料每日上傳,可將被保險人就醫日期時間、醫事服務機構代碼等資料,傳回健保局歸戶彙整,建立資料庫,與疾病管制局每日SARS通報病例及健保局承保資料庫、戶籍資料庫,進行檔案串聯分析,可有效掌握被保險人之就醫經過,並儘速提供其家人、工作場所、居住地等資料,予疾病管制局以及中央與地方之防疫指揮中心,有利於傳染病源之追蹤、列管與隔離,對於防疫工作,將有莫大助益。此外,亦可透過回傳系統即時轉知各特約醫療院所及早因應防範。

(三)透過資料庫,亦可分析感染之嚴重度,如究屬單純院內感染或有無社區感染,感染程度如何及防治成效等等,未來可作為流行病學之調查資料,對於疾病接觸史、可能接觸史等進行分析研究,建立感染可能路徑及相關分析研究。

二、【持續建置發燒篩檢中心】

目前全國地區教學以上醫院,已有六十二家醫院設置發燒篩檢中心二十二家建置中,十二家確認中,務必使全國必要之醫院均設置完備,以有效篩檢疑似SARS個案,防堵院內感染事件,並呼籲民眾多加合作與支持,

(一)發燒篩檢中心主要由各縣市政府負責,並由國防部等單位協助轄區各大醫院,以組合屋或貨櫃屋,因地制宜方式建置發燒篩檢站,並配備負壓隔離、行動式X光等檢查及衛生清潔設備。

(二)請各醫院審慎規劃醫療與檢查動線,避免造成污染。

三、【醫院廢水消毒管控】

(一)為防範「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因廢(污)水處理而擴散,環保署依放流水之安全性,參考醫院廢水特性,及國外醫院廢(污)水處理消毒相關規定,訂定醫院廢(污)水處理消毒標準程序,提供專門或部分接收或治療「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之醫院,廢(污)水處理時之參考。

(二)環保署亦已研擬醫院廢(污)水處理查核計畫,重點工作為醫院廢(污)水、污泥之處理、排放、清運之消毒,及查核確保醫院有足夠之消毒藥劑存量。將請地方政府及相關醫院配合辦理。

(三)醫院廢(污)水處理消毒標準程序將於環保署網站公布,提供相關醫院參考。

四、【全民防疫網】

(一) 截至目前為止,居家隔離的民眾出現SARS疑似症狀的比率非常低,以台北市所管制之居家隔離者二萬四千人中,僅有一百一十三人曾因疑似發燒送醫檢查,防治委員會將請疾病管制局蘇局長邀請相關專家組成特別團隊,進行討論。

(二) 防治委員會議初步同意金門縣政府進行規劃,對於未來進入金門旅客將採行「旅客健康管理居家關懷」,相關措施包括:發給關懷通知書、洗手消毒及衛教、測量體溫、紀錄居住所、聯絡電話、居家關懷期間儘量不到醫院及公共場所、如有疑似症狀則立即戴上口罩、通報衛生單位送醫等。

五、【國際合作、交換防疫經驗】

新加坡政府應我國政府商請,已經同意提供我國防疫所需醫療用品,以及邀請我國官員與專家赴新加坡了解新加坡防治SARS之措施與作業程序,必要時也將派遣一組專家來台。對於新加坡政府雪中送炭之善意,防治委員會及衛生署表達感謝之意。外交部並已經通令各駐外館處協助採購防疫醫療用品提供國內防疫所需,並洽請包括WHO在內的各國專家來台,提供防治SARS的經驗,這項工作將持續進行。
PublishTime 200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