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流感流行期之SARS防治工作,疾病管制局持續推動「三不一要」政策,即「不發燒、不傳染、不隔離」及要「自主健康管理」,故該局已訂定「機關團體實施體溫檢測」(如附件)措施,即當國內處於0級(國內外均無SARS疫情)、A級(有其他國家爆發SARS流行但國內尚無疫情)狀態時,建議各相關機關、團體配合辦理體溫檢測,以防流感與SARS疫情之發生;若進入B級(國內發生初級傳染案例)、C級(國內發生次級傳染案例)疫情啟動狀態時,則將正式公告全面實施。因目前SARS疫情屬於0級狀況,故疾病管制局日前已發函建請各部會及縣市政府,轉知所屬機關、學校、團體自即日起開始施行量測體溫措施。另有關體溫檢測之相關資料,可上該局網站查詢(https://www.cdc.gov.tw/)。
因目前已近疾病管制局預測流感流行高峰期,且為防止國外之流感疫情造成民?之恐慌,衛生署已發布公告,並協調內政部、教育部轉知各公、私立幼稚園、托兒所、育幼院,自即日起開始每日量測體溫。
另衛生署已依據「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防治及紓困暫行條例」公告:「凡體溫到達三十八度(含)以上者,不宜上班上課,建議以請休假(特別休假)、病假方式在家休息」。
附件
機關團體實施體溫檢測措施
92.12.01版
級別 | O級 | A級 | B級 | C級 |
---|---|---|---|---|
啟動時機 | 現況 | 國外報告第一例確定病例 | 國內發生第一例確定病例 | 國內發生第一例次級傳染確定病例 |
疫情狀況 | 國內外均無SARS疫情 | 有其他國家爆發SARS流行但國內尚無疫情 | 國內發生初級傳染案例時 | 國內發生次級傳染案例時 |
機關團體實施體溫檢測措施 | 即日起,鼓勵辦理。 | 即日起,鼓勵辦理。 | 公告辦理 | 公告辦理 |
【備註】
附件一
全民量體溫運動推動方案
資料來源: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張貼時間:05-28 19:16
全民量體溫運動推動方案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行政院院授研管字第0九二00一二四二六號函頒
一、目的
鼓勵全民共同參與量體溫,避免社區群聚感染,建立民眾衛教新觀念,提升自我健康管理,儘早讓SARS病毒遠離,恢復國民健康生活。
二、推動構想
(一)本方案鼓勵全民共同參與,以家庭為推廣主軸,由全國各社區村里發動,並宣導民間企業或團體及公務機關(構)配合推動。
(二)宣導全民每日量體溫二次(早、晚各一次),持續測量十天。
(三)宣導每個家庭自備體溫計,養成測量體溫習慣。
(四)實施榮民之家、教養院、安養院及療養院等處所每日固定時間測量體溫,維護弱勢族群者健康。
(五)在村(里)辦事處、衛生所、社區、街道或大樓出入處設置體溫測量站,提供民眾測量體溫服務。
(六)宣導全國公司行號、民間團體及公務機關為員工量體溫,共同配合本項運動。
三、任務分工
(一)社區村里內政部、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村(里)辦事處。
(二)民間企業或團體
(三)公務機關(構)
四、配套措施
(一)由內政部協調地方配合宣導全國民眾共同參與,並在社區設置體溫測量站,提供民眾免費服務。
(二)由各主管機關負責統計體溫計需求量,送行政院SARS防治及紓困委員會物資管控組(經濟部)負責調度採購。
(三)由各主管機關負責輔導與督導。
(四)由新聞局及負責媒體宣導。
五、實施日期
本方案自六月一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