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腹瀉病患通報,慎防桿菌性痢疾感染


今年五月底於台北縣淡水地區出現自限水以來,首宗因缺水造成之桿菌性痢疾法定傳染病疫情,雖然衛生單位於接獲通報後,已立即赴現場進行病患隔離治療、環境消毒、感染源調查及施以預防性投藥等相關措施,但因桿菌性痢疾的傳染性極高,只要10~100個細菌就足以造成感染,可經由飲食或接觸造成傳染,受感染後經1~3天潛伏期即會出現症狀,疾病管制局為能有效掌握疫情,特別呼籲各醫療院所,於發現疑似個案時,應立即通報衛生單位,以便衛生單位及時採取防疫措施,民眾如發生腹瀉、腹痛、發燒、嘔吐或血便等桿菌性痢疾疑似症狀時,應請儘速就醫治療,並聯絡當地衛生局所或疾病管制局疫情通報專線:0800-024-582,衛生單位將立即前往處理,以避免疫情擴散,維護民眾健康。

為預防桿菌性痢疾的傳染,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再度提醒民眾,隨時保持個人的良好衛生習慣,並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 停水期間亦應使用清潔且經消毒後之水源或飲用市售瓶裝水。
  2. 注意水塔及受水池的衛生安全,受水池應設置於地面上,以防受化糞池污染,停水復水後,如發現給水有混濁、異色及異味等現象時,請勿使用,並立即通報當地自來水單位處理。
  3. 不食用未經煮熟的食物或煮沸的水,進食前及如廁後要以肥皂徹底洗手,勿用手抓東西吃。
  4. 注意居家環境衛生,尤其家中最好使用有蓋垃圾桶,以免孳生蒼蠅等病媒昆蟲散播病菌。
  5. 食物如未吃完應放入冰箱或加蓋保存,以免受蒼蠅等病媒昆蟲污染。
  6. 病患之排泄物需妥善處理,不可隨地排放,以免污染水源,並加強個人衛生,避免從事照顧幼兒及處理食物等工作,以免散播病菌。
  7. 飲食商店尤應注意用水安全及從業人員之健康情形。

疾病管制局已於網站http://www.cdc.gov.tw建置各種疫病相關資訊,民眾可以自行上網瀏覽查詢,獲得正確之疾病防治知識。

PublishTime 200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