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衛生單位的防疫措施,是防堵登革熱疫情擴散的不二法門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今天再發佈2例屏東市本土登革熱病例,個案為居住於屏東市長安里竹圍巷的兄弟(9歲及4歲),發病日期分別為7月7日及15日。此二個案是7月23日屏東縣衛生局針對第5例病例進行擴大疫調時採檢送驗發現,當時檢驗結果抗體效價在臨界值邊緣,復於8月2日第二次採檢檢驗確認。屏東縣衛生局已於7月26日於個案居住地緊急噴藥,同時加強疫情調查及孳生源清除,疾病管制局也密切監控,以防堵疫情擴散。

目前屏東市發生之疫情依個案發病日期、居住地及工作地點研判仍在長安里竹圍巷,最晚之發病日期為7月30日,顯示首波疫情未獲完全控制,附近民眾再度遭受病媒蚊叮咬而感染。為有效控制疫情,衛生單位挨家挨戶對長安里進行地毯式孳生源清除工作,於8月4日複查病媒蚊指數已降至0級。

衛生單位在屏東市執行緊急噴藥及孳生源清除等防疫措施時,曾遭遇部份民眾不願配合,導致防疫工作無法落實,該局指出,在彙整噴藥紀錄單中,發現於7月30日發病之個案,在7月13日長安里進行全面噴藥時,便屬拒噴戶,可見配合衛生單位防疫措施之重要性。登革熱疫情發生時,民眾拒絕配合衛生單位防疫措施,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及64條規定,將可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該局再次呼籲民眾務必配合政府防疫措施,同時主動作好家戶衛生及孳生源清除工作。

媒體報導查詢:李翠瓊科長 0938376595

 

PublishTime 200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