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個月以上接種劑量為0.5mL,需注意各廠牌疫苗適用年齡略有不同。有關季節性流感疫苗接種劑次,經提115年3月11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會議討論決議,考量未滿3歲兒童初次接種流感疫苗時,完整接種 2 劑可顯著提升保護效益,故依年齡與過去接種史說明如下:
- 未滿3歲兒童:若為初次接種,或於本流感季前僅接種過1劑者,應接種2劑,2劑間隔4週以上;若曾接種過2劑者,則僅需接種1劑。
- 3歲至未滿9歲兒童:若為初次接種,應接種2劑,2劑間隔4週以上;若過去任一流感季曾接種過流感疫苗(不論1劑或2劑),本流感季皆僅需接種1劑。
- 9歲以上者:不論過去是否曾接種過,每一流感季皆僅需接種1劑。
- 未滿9歲但已入學者:依據99年3月23日ACIP第1次會議決議,國小學童於學校集中接種流感疫苗,考量接種率、實務執行面等因素,統一提供1劑公費疫苗,故國小一、二年級學童若有第2劑流感疫苗接種需求,仍可於學校接種第1劑至少隔4週後,至醫療院所自費接種第2劑。
各廠牌的疫苗雖然製程略有不同,但所含病毒之抗原性相似,其效果一樣,亦無安全之慮,經提109年7月6日ACIP會議討論決議,需接種2劑之兒童,2劑可接種不同廠牌疫苗。
UpdateTime202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