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見醫護人員接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個案後感染,請醫護人員於照護疑似個案應穿戴適當防護裝備,對於檢驗陰性個案,如症狀持續或病情惡化時,請採集下呼吸道檢體再次送驗」(疾病管制局致醫界通函第191號)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世界衛生組織公布沙烏地阿拉伯新增2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個案,皆為醫護人員,其中1名病危,1名病況穩定。全球自去(101)年4月迄今累計40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個案,其中20例死亡。值得注意的是,此為首見醫護人員在接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病例後感染之案例。

本局籲請醫護人員提高警覺,於收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疑似病人時,除採取標準防護措施外,應配合空氣、接觸及飛沫傳播等防護措施。病患以安置於負壓隔離病室為優先,此外,應限制照護人員及陪病家屬人數,並提供相關訓練以減低暴觸感染的風險。進入疑似病例之病室時,應執行手部衛生,並配戴外科口罩、護目裝備、手套、隔離衣等防護裝備;當採集檢體或執行醫療照護時,若可能引發飛沫微粒產生的檢體採集或治療措施,在場人員均應配戴高效過濾口罩(N95或歐規FFP2等級(含)以上)。

請醫師於臨床上遇符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通報定義者,請於24小時內至「法定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之「傳染病個案通報系統」-『醫師診所版』(http://www.cdc.gov.tw/http://www.cdc.gov.tw/https://ida4.cdc.gov.tw/hospital/)第五類法定傳染病項下,通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由衛生單位人員進行疫情調查。倘若臨床上遇「不明原因之嚴重肺炎個案」、「不明原因肺炎之群聚事件」、「醫護人員發生不明原因肺炎」及「臨床出現急性呼吸道症狀且發病前10日內具中東地區旅遊史」個案,如懷疑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應儘速至「法定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之「傳染病個案通報系統」-『醫師診所版』(http://www.cdc.gov.tw/http://www.cdc.gov.tw/https://ida4.cdc.gov.tw/hospital/),於「其他傳染病」項下,選擇「其他」,並於「其他病名」欄內填入「新型冠狀病毒」通報。通報個案之檢體應送本局昆陽實驗室檢驗,採集檢體種類應包含咽喉擦拭液、痰液及血清,並盡可能採集下呼吸道檢體以利診斷。若初次採集之檢體,病毒檢測結果為陰性,但患者症狀持續或病情惡化時,醫師可視病情變化,再次採檢下呼吸道檢體送驗。相關資訊請參閱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

疾病管制局

2013/5/16

PublishTime 201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