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病例通報: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屈公病屬於第二類法定傳染病,應於24小時內通報當地主管機關。
2. 隔離:病人於發病後5日內應預防被病媒蚊叮咬,住處應加裝紗窗、紗門,病人應睡在蚊帳內,如離開蚊帳或至室外時應噴灑政府主管機關核可防蚊液。
3. 滅蚊:定期巡檢清除家戶內外積水容器,避免成為病媒蚊孳生源,如經評估有必要,可使用化學防治方法殺死帶病毒成蚊。
4. 檢疫:自屈公病流行國家入境旅客,經國際機場體溫篩檢異常者,應接受採血檢驗。
5. 接觸者處理:視疫情調查結果,針對個案密切接觸者或近期曾出現疑似症狀者採血檢驗。
6. 接觸者及感染源的調查:調查病例在發病前2週及發病後1週的停留地點,並詢問其可能被病媒蚊叮咬之地點,以追查可能的感染源和評估日後可能發生疫情之地點。
7. 治療方法:依症狀給予支持性治療,並讓病患獲得充足的休息,補充足夠的水分。
對於感染屈公病的病患,目前無特定之抗病毒藥物可供治療,以支持性療法為主,如臥床休息、輸液供應,優先使用acetaminophen或paracetamol等藥物舒緩病人的疼痛與發燒;避免使用阿斯匹靈(aspirin),以免引起腸胃道副作用和其他副作用如雷氏症候群(Reye's syndrome)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