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在過去的十年中,多重抗藥性結核病的比率增加了十倍,如果不加強病人管理,嚴防失落,以後結核病人的治療問題將會更加困難!。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指出,目前抗結核病的藥物相當有效,如果規則治療,半年就可以治癒,但是民國八十八年新發現病人經過十八到三十個月的治療,也就是到九十年六月三十日時,有八百七十四個病人(百分之六‧六)失落了。這裏所謂的「失落」,包括病人不合作、拒絕服藥、因為副作用無法繼續治療,或是行蹤不明,也就是管理個案的工作人員即使盡了全力勸導追蹤,也沒有辦法讓病人完成治療,這些病人仍然可能是社會中的傳染源!
疾病管制局表示,這些失落的八百七十四個病人每一個都是結核病防治上嚴重的問題!首先,失落的病人本身病情必然加重,以後的治療更加困難而漫長;失落的病人如果是傳染性病人,會以一年傳染十到十五個人的速度在社會中製造更多的結核病人;更嚴重的是,失落的病人往往已吃了一段時間的抗結核藥物,斷斷續續服藥的後果極可能產生抗藥性結核菌,如果這些抗藥性細菌再傳染給別人,一發病就是抗藥性病人,立刻面臨棘手的治療問題!
根據臨床專家長期追蹤統計的結果,台灣地區抗藥性結核的比例逐年增高,多重抗藥性結核的比例在十年間增加了十倍,如果情況再繼續惡化,我們可用的抗結核藥物將會越來越少。有鑑於此,疾病管制局從去(九十)年起開始全面推廣目前全球普遍採用的結核病都治(DOTS,短程直接觀察治療)計畫,讓病人在觀察員每日目視下服用每一劑藥物,得以及早處理病人不合作服藥的問題,嚴防失落,使每一個病人都能順利完治,迅速切斷傳染源,避免產生抗藥性細菌。
參考資料
名稱 | 至少對一種抗結核藥物具抗 | 多重抗藥 |
---|---|---|
新病 | 10.7%(1.7~36.9%) | 1%(0~14.1%) |
23.3%(0~94%) | 9.3%(0~48.2%) | |
所有病 | 11.1%(2.9~40.8%) | 1.8%(0~18.1%) |
* 世界衛生組織 / 國際抗癆暨肺病聯盟於1996至1999對72個國家,68,104名結核病人所作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