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中縣某醫院及某派出所傳肺結核感染」事件,衛生單位已介入調查


媒體報導中縣某醫院及某派出所傳肺結核感染事件,經衛生單位調查,此係為該院每年例行健康檢查,以胸部X光檢測,發現疑有8名醫護人員感染肺結核,醫院立即通報衛生局;該等人員分屬不同單位,無臨床明顯症狀,痰液抹片檢查皆為陰性,初步排除聚集感染。已由專科醫師給予藥物治療並休假14天,且將於痰液抹片複檢皆為陰性後,才准予返回工作崗位;痰培養報告將持續追蹤中。
有關某派出所員警感染肺結核案,該所一名員警曾因咳嗽症狀於93年8月被通報為肺結核個案,當時即已要求派出所同仁32人接受胸部X光檢查,結果均正常,該員於94年5月完成治療;95年2月另有一名員警因體檢,發現疑似肺結核,但驗痰均為陰性,服藥治療中;95年3月另一名員警因發燒、咳嗽症狀由雲林縣某醫院通報後,立即休假治療中,衛生局要求該派出所同仁再次進行胸部X光檢查後,又檢測出三名警員有胸部異常情形,雖無症狀,但目前住院隔離治療中。
基於傳染病防治法精神及中央與地方權責分工,台中縣衛生局刻正進行調查,疾病管制局亦將視疫情發展,隨時提供台中縣衛生局必要之協助。
結核病是藉由空氣及飛沫傳染的疾病,潛伏期長短不一,結核病的臨床表現千變萬化,在發病的初期往往沒有明顯或特異的症狀,且病程緩慢,時好時壞,因此,肺結核診斷必須綜合臨床表現,加上胸部X光變化之判讀,最後再以實驗室診斷再加以證實。結核病非不治之症,只要規則服藥6個月以上,配合定期複診,結核病是可以治癒的,病患的家人、親友及社會各界隨時關心支持鼓勵,將有助於病患早日痊癒,不再傳播他人。

 

PublishTime 2006/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