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老人福利,衛生署宣佈今年開放所有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免費接種流感疫苗


歷經三年的推動與宣導,為更落實「關切老人健康,加強老人福利」之政策,避免老人因流感導致嚴重的併發症、死亡及節省國家醫療費用支出,衛生署宣佈今年首度開放所有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免費接種,並自十月二日(亦即中秋節假期後第一天)開始實施。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指出,每年十月開始至隔年的二、三月止,是感染流感的高危險期,時值季節交替,為因應2001-2002年流感流行對老人健康所帶來的威脅,今年老人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將於十月二日實施,凡於民國25年12月31日前(含)出生的老人都可免費接種。

今年衛生署共購買90萬劑疫苗,較去年之44萬劑增加一倍,另衛生署亦準備有十萬劑追加量,預計將可提供一百萬的老人免費接種,依據去年符合通知條件之第一優先對象,經由寄發通知單提醒接種及衛生人員催注,接種率尚不及50﹪之經驗,今年提供的疫苗量是相當充足的。今年採購之疫苗係依據世界衛生組織建議適用於2001-2002年者,所含之疫苗株包括:(1)A/Moscow/10/99(H3N2)-like(A型莫斯科株流感病毒)(2)A/New Caledonia/20/99(H1N1)-like(A型新加勒多尼亞株流感病毒) (3)B/Sichuan/379/99-like (B型四川株流感病毒)。

由於今年接種對象已放寬至所有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不再限於高危險群老人,凡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於民國二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含)出生的老人,只要持身分證及健保卡即可至各地衛生所或合約醫院及診所接種,因此,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特別呼籲,曾經罹患心肺疾病、糖尿病、中風、肺結核、塵肺症或健保重大傷病之高危險群老人,為避免流感所引發之嚴重併發症、死亡及自身健康著想,於十月二日開打後應儘速前往接種。

本項計畫之疫苗係由政府免費提供,接種時之診察費由中央健康保險局支付,凡符免費接種條件者,如為門診單純注射流感疫苗,除掛號費外,得免部分負擔,免蓋健保卡;但如於門診看病或住院期間順便注射流感疫苗,仍應依門診住院規定自付部分負擔。

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特別叮嚀,民眾在接種前,應詳閱「流感疫苗接種注意事項」,並經醫師評估後,再行接種。若有任何疑問,可洽詢各縣市衛生局、所。

PublishTime 2005/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