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疫苗自12月01日起,擴及50歲以上、身心障礙民眾及各縣市訂定之對象


依據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之統計,本(95)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截至11月26日,65歲以上老人接種率47.1%;2歲以下幼兒曾接種過僅需注射一劑者之完成率52%,初次接種者之第1劑完成率40%;禽畜業等工作人員則有17,349人完成接種,由於前述各類對象之接種率均較去年及預期落後甚多,且目前疫苗仍有餘裕,為發揮疫苗最大效益,因此, 12月01日起,除60歲以上民眾、重大傷病及三歲以下幼兒等原擴大對象,再擴及下列對象,包括:(1)50~59歲民眾(民國45年12月31前出生)(2)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無年齡限制)(3)由各縣市衛生局視轄區疫苗剩餘情形及各族群優先順序訂定之其他擴大高危險群。而各類擴大對象(包括符合前述條件且領有居留證之外籍人士)接種時,請持身分證及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所需疫苗由政府免費提供,但掛號費及診察費則由民眾自行負擔。
由於已屆流感流行期,疾病管制局特別呼籲,符合接種條件的對象,應儘快到衛生所或合約的醫院診所完成接種,俾能及時預防流感的侵襲。至於各縣市自行訂定之擴大對象,可向各縣市衛生局洽詢或至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網站(http://www.cdc.gov.tw)查詢。

PublishTime 2006/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