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開放


亞洲鄰近國家陸續發生高病原性家禽性流行性,惟我國尚未傳出疫情實屬慶幸,然為維護國人健康,本局秉持謹慎態度,做萬全準備以為因應,為避免高危險群及境外移入病例之可能性,本局除加強機場、港口、國內監測外,將擴大提供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

本局抗病毒藥劑原僅提供六十五歲以上以及老年人口密集機構具類流感症狀者做為治療與預防用,後因越南及泰國陸續出現禽傳人之個案,本局立即開放禽畜養殖、運輸、屠宰、販賣等相關具症狀業者使用。為顧及更多高危險群本局將再開放下列對象使用流感抗病毒藥劑。

一、治療用對象:

  1. 十三歲以上具心肺疾病、糖尿病及心血管疾病者;
  2. 於流感盛行期自疫區旅遊回國且具有類流感症狀者。

二、預防性用藥對象:

  1. 擴大預防性投藥用於禽畜養殖、運輸、屠宰、販賣等相關行業者之流感病例之接觸者;
  2. 家禽流感發生場進行清消作業之現場工作人員。

本局為有效提供藥物之使用,將提高本局各分局配置量,並授權各區分局長及指揮官彈性使用。

PublishTime 200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