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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Q&A〔自115年1月15日(含) 起適用〕


A:
  1. 全國65歲以上【以115年為例,接種對象為50年次(含)以前出生】民眾。
  2. 全國55至64歲【以115年為例,接種對象為60年次(含)以前出生】原住民,需檢具身分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3. 19至64歲【以115年為例,實施對象為於民國51年(含)以後出生且96年(含)以前出生】符合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IPD)高風險對象定義之民眾。
  4. 年齡以「接種年」減「出生年」計算。
※IPD高風險對象定義如下,請檢具診斷書等相關佐證資料,或經醫師依民眾之健保就醫資料或病歷等評估後接種。
  • 脾臟功能缺損。
  • 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
  • 人工耳植入。
  • 腦脊髓液滲漏。
  • 一年內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者及器官移植者。
〔註〕外籍人士需具健保身分或持有居留證。
 
UpdateTime2025/12/23
A:自115年1月15日(含)起,以1劑新肺炎鏈球菌疫苗取代昔日PCV13/15及PPV23之2劑接種,依疫苗轉換期程,提供1劑PCV20或銜接接種使用之1劑PP23。
UpdateTime2025/12/23
A:
成人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原則如下:
  1. 從未接種過PCV13/15/20及PPV23者,接種1劑PCV20。
  2. 曾接種PPV23且間隔至少1年者,接種1劑PCV20。
  3. 曾接種PCV13/15且間隔至少1年者(IPD高風險對象或65歲以上「機構住民」及「洗腎患者」間隔至少8週),應先以1劑PPV23銜接接種。至PPV23用罄後,則以PCV20取代接種。
  4. 如已接種過PCV13/15及PPV23或PCV20,代表已完整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無需再接種PCV20*。
〔註〕*針對19至64歲IPD高風險對象,如於65歲前完整接種PCV13/15及PPV23,可於滿65歲(含)且與前劑間隔滿(≧)5年後,再追加接種1劑PCV20。
UpdateTime2025/12/23
A:否,如IPD高風險對象已接種PPV23,須間隔至少1年才能接種PCV20。
UpdateTime2025/12/23
A:可至原就醫或長期追蹤之醫療院所,由醫師藉由健保就醫資料或病歷資料及專業評估是否符合IPD高風險對象。
UpdateTime2025/12/23
A:可至衛生所或合約醫療院所,請其協助查詢接種紀錄。若無接種紀錄,則依接種原則提供1劑PCV20或1劑PPV23接種。
UpdateTime2025/12/23
A:建議先至原接種之醫療院所或衛生所進行補登,再依循接種建議接種。如已無法取得接種證明,經醫師依循銜接原則評估後,可提供1劑PCV20或1劑PPV23。
UpdateTime2025/12/23
A:
  1. 針對已自費接種PCV13/15者,建議先至原接種之醫療院所或衛生所進行接種紀錄補登,如已間隔滿1年(IPD高風險對象或65歲以上「機構住民」及「洗腎患者」間隔至少8週),可經醫師依循接種原則評估後,接種1劑公費PPV23。
  2. 已自費接種PCV13/15惟經查找仍無法取得接種紀錄之特例情形者,視為從未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可經醫師評估後,接種1劑公費PCV20。
UpdateTime2025/12/23
A:依接種原則,已接種PPV23者,建議間隔至少1年可接種1劑PCV20,且接種PCV20後及代表已完整接種,無需再接種PPV23。
UpdateTime2025/12/23
A:依接種原則,已接種PCV13/15及PPV23或已接種PCV20者,即已完整接種達保護效益,無需再接種PPV23及PCV20。惟若已自費完成接種PCV13/15及PPV23或接種PCV20者,民眾仍有公費接種PCV20需求,間隔至少5年,經醫師評估可公費提供1劑PCV20。
UpdateTime2025/12/23
A:
可以,和其他疫苗可同時接種於不同部位或間隔任何時間接種。
另秋冬常同時提供肺炎鏈球菌疫苗、流感疫苗及COVID-19疫苗,該3種疫苗可同時分開不同部位接種,亦或間隔任何時間接種,若同時接種3種疫苗,同手臂接種2種疫苗建議距離至少2.5公分。
UpdateTime2025/12/23
A:請確實依接種間隔接種,惟若發生接種間隔不足之情形,不需補種。
 
UpdateTime202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