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 WHO、美國 CDC 及相關研究報告顯示,同時接種季節性流感疫苗和 COVID-19 疫苗是安全的,且可增加疫苗接種率、減少就診次數並提升便利性,降低併發COVID-19及流感重症發生風險,鼓勵民眾可同時接種COVID-19疫苗與流感疫苗。
  • 另COVID-19疫苗為不活化疫苗,COVID-19疫苗可與肺炎鏈球菌疫苗或其他疫苗同時分開於不同手臂接種(同一手臂接種兩種疫苗建議距離至少2.5公分),亦可間隔任何時間接種。
UpdateTime2024/9/11
建議確診者可自發病日起或確診日(無症狀感染者)起12週(84天)且無急性症狀後,接種COVID-19疫苗。
UpdateTime2024/9/11
對於疫苗成分有嚴重過敏反應史,或對於先前接種之COVID-19疫苗發生立即過敏反應者不予接種。
UpdateTime2024/9/11
目前COVID-19疫苗並未含雞蛋或牛奶的成份,故對雞蛋或牛奶過敏者,並非COVID-19疫苗接種禁忌症。接種COVID-19疫苗前,皆須先經醫師評估身體狀況,若為過敏體質,應於接種前告知醫師,由醫師評估是否接種疫苗。
UpdateTime2024/9/11
  • 接種COVID-19疫苗前,皆須先經醫師評估身體狀況,若為過敏體質,應於接種前告知醫師,由醫師評估是否接種疫苗。
  • 發燒或正患有急性中重度疾病者,宜待病情穩定後再接種,以避免疾病本身的症狀與疫苗不良反應相互混淆。
  • 為即時處理接種後發生率極低的立即型嚴重過敏反應,接種後應於接種單位或附近稍作休息留觀15分鐘,離開後請自我密切觀察15分鐘。但針對先前曾因接種疫苗或任何注射治療後發生急性過敏反應之民眾,接種後仍請於接種處或附近留觀至少30分鐘。使用抗血小板或抗凝血藥物或凝血功能異常者接種後於注射部位加壓至少2分鐘,並觀察是否仍有出血或血腫情形。
  • 接種後如有持續發燒超過48小時、嚴重過敏反應如呼吸困難、氣喘、眩暈、心跳加速、全身紅疹等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釐清病因,請您就醫時告知醫師相關症狀、症狀發生時間、疫苗接種時間,以做為診斷參考。
UpdateTime2024/9/11
  • mRNA COVID-19疫苗可以使用在大多數慢性心血管疾病史之患者,包括冠狀動脈疾病、心肌梗塞、穩定性心臟衰竭、心律不整、風濕性心臟病、川崎氏症、大多數先天性心臟病和植入式心臟裝置者。對於這些病患,接種mRNA 疫苗不建議採取額外特別的措施。而目前沒有資料顯示有心血管疾病史接種mRNA疫苗後發生心肌炎或心包膜癌的風險高於一般人群。
  • 目前仍無證據證實具這些病史的患者,接種mRNA COVID-19疫苗後,發生心肌炎或心包膜炎的風險會增加,但接種前仍需謹慎評估。這些患者接種疫苗時,應被詳細告知接種疫苗後要注意的症狀,必要時安排在接種疫苗後幾天回診,以篩檢相關的症狀或病徵。對於評估當下心臟仍在發炎者,建議暫緩接種mRNA疫苗,或考慮使用其他疫苗(如蛋白質次單元疫苗)。
  • 有以上心臟疾病史的人接種mRNA COVID-19疫苗前應先諮詢心臟科醫師,以了解接種的最佳時間以及是否建議採取任何其他預防措施。
UpdateTime2024/9/11
有以下疾病史的人,建議可於接種前諮詢心臟科醫師或感染科醫師,以了解接種的最佳時間以及是否建議採取任何其他預防措施:
  • 發炎性心臟疾病,例如心肌炎、心包膜炎、心內膜炎
  • 急性風濕熱
  • 12-29歲擴張型心肌病變患者
  • 複雜或嚴重的先天性心臟病,包含單心室(Fontan)循環
  • 急性失代償性心臟衰竭
  • 心臟移植患者
UpdateTime2024/9/11
  • 首先此類患者應轉介予心臟科醫師做進㇐步評估和診療,找尋COVID-19疫苗接種以外造成心肌炎/心包膜炎的可能原因,並進行後續的追蹤。
  • 接種 mRNA COVID-19 疫苗後發生心肌炎或心包膜炎的患者,若已排除其他原因、疑似心肌炎/心包膜炎與疫苗相關,建議可與醫師充分討論下,於心肌炎/心包膜炎病況改善後,衡量SARS-CoV-2 罹病風險仍在,為減少COVID-19 疾病或重症風險之利益權衡下,考慮以其他疫苗(例如蛋白質次單元疫苗)進行後續劑次的接種。如之前mRNA COVID-19 疫苗後發生心肌炎/心包膜炎的患者,不建議後續接種mRNA COVID-19 疫苗。
UpdateTime2024/9/11
  • 於4天寬限期內:視同有效劑次,無需補接種。
  • 超過4天寬限期:視同無效劑次,需重新接種,並與前 1 劑 COVID-19 疫苗接種間隔至少 28 天。
UpdateTime2024/9/11
  • 超過該疫苗建議劑量一半,該劑不需補種。
  • 少於建議劑量一半,應立即於不同部位補接種不足劑量。如未能於當日完成補種或無法確認已接種劑量,則補接種1劑完整劑量,並應於7日內完成。若未能於7日內完成補接種,該劑視為無效劑次。
  • 後續接種其他劑次疫苗者,應與前補種劑次依規範間隔完成。
UpdateTime2024/9/11
針對不慎發生接種COVID-19 疫苗劑量過量的情形,若無發生嚴重不良反應,可依該廠牌之建議接種。
UpdateTime2024/9/11
  • 若接種日未超過原廠內部安定性資料之有效期限,則無需補接種。
  • 若接種日超過原廠內部安定性資料之有效期限,需重新接種,並與最後1劑接種間隔至少28天以上。
UpdateTime2024/9/13
  • 人體免疫系統功能之成熟度與年齡相關,與體重較無相關且尚無以減少劑量接種之實證。各廠牌之疫苗已針對不同對象進行臨床研究,以確立劑量、核准年齡及其免疫效力,且多數體重過輕者,其免疫功能可能較健康者低下,為確保該類對象獲得足夠免疫保護力,請以各廠牌核准之適用年齡及劑量完成接種。
  • 此外,若接種劑量少於建議劑量一半,應立即於不同部位補接種不足劑量。如未能於當日完成補種或無法確認已接種劑量,則補接種1劑完整劑量,並應於7日內完成。若未能於7日內完成補接種,該劑視為無效劑次,須立即補接種完整1劑建議劑量之疫苗。
UpdateTime202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