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愛滋母子垂直感染 勿讓愛滋蔓延下一代


統計資料顯示,截至95年7月底止,全國計有12,594例愛滋病毒感染者,本國籍約佔95%(12,012例),其中女性感染者計有1,079人,佔全部感染者的8.98%。其中毒癮愛滋婦女佔女性感染族群75%,並且98%為19-49歲育齡婦女。以逐年比較男女性別比發現,我國女性感染愛滋的比例急劇增加,男女性感染愛滋比例由92年的20:1拉近為94年的7:1。就危險因子來看今年新通報女性感染個案,主要是透過毒品注射傳染(77%),其次是異性間性行為的傳染(16.7%)。
鑑此,疾病管制局已於94年起開始試辦孕婦全面篩檢愛滋計畫,截至目前共篩檢出愛滋陽性孕婦數52例,陽性率為萬分之1.5。94年藉由孕婦篩檢管道發現其中1名愛滋帶原女性,經疫調了解該名女性因沾染毒癮,加上交友行為複雜,共懷孕5次,之前曾墮胎1次並產下3名子女(1名早產死亡),透過衛生單位積極追蹤,其子女檢驗為陰性,去年9月底產下第五胎,仍在追蹤期程內輔導其就醫中。然近日內發現該名個案再次懷孕並因案入獄,個案現保外待產,並已協調愛滋病指定醫院給予預防性投藥,防範愛滋母子垂直感染。
目前,雖能藉由藥物和母乳替代品等方法,降低新生兒感染率,站在優生保健立場,仍建議愛滋帶原女性做好避孕措施,以減少生下無辜的愛滋寶寶的機會。根據優生保健法第9條的規定:「懷孕婦女經診斷或證明,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傳染性疾病者,得依其自願施行人工流產。」另外,有許多愛滋孕婦藉由監所篩檢管道獲知,為避免愛滋母子垂直感染,受刑人如自願接受人工流產,呼籲各監所應主動協助其接受相關醫療處置,有關人工流產、結紮之費用,若為預防愛滋母子垂直感染,得併同愛滋檢驗及治療給付。毒癮愛滋孕婦若遲至懷胎5個月以上保外待產,受限於個人身、心理及經濟問題,無法完整配合就醫治療,極可能產下愛滋寶寶,除增加社會成本支出,亦伴隨棄兒等其他社會問題。
另查優生保健法第11條:「醫師發現患有礙優生之傳染性疾病者,應將實情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並勸其接受治療,對無法治癒者,認為有施行結紮手術手術之必要時,應勸其施行結紮手術。」為了避免新生兒愛滋感染,建議一般懷孕婦女在懷孕初期都應該要作愛滋病毒篩檢檢查,期能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在此特別要提醒,愛滋孕婦如選擇繼續妊娠,應積極配合定期追蹤評估,生產前後投與藥物治療,母乳替代品的方法,防範母子垂直感染。

 

PublishTime 2006/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