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招募項目


公務人員

檢驗及疫苗研製中心

2023146

聘任副研究員

比照助理教授資格聘任

正取 1 人 候補 0 人

一、 具有公共衛生領域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
二、 3年內曾發表為通訊作者/第一作者且刊登SCI或SSCI期刊之專門著作。
(以上請附證明文件)
※另曾從事與公共衛生或醫學相關研究或專門職務4年以上者尤佳。
※具實驗室經驗尤佳。

一、 協助建立及改善呼吸道病毒(新型冠狀病毒、新型A型流感、流感、麻疹、德國麻疹、腮腺炎及水痘病毒等)分子生物學及血清學診斷方法,應用於疾管署例行性檢驗與監測業務。
二、 協助建立及進行呼吸道病毒之分子演化分析方法。
三、 綜理呼吸道病毒檢驗研究及行政業務
※進用後,本署得依業務實際需要實施工作輪調。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號(本署檢驗及疫苗研製中心)※因應業務及疫情需要,可能進行工作調動及上班地點異動(如本署防疫中心興建及搬遷作業或支援疫情等)

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人事室

陳小姐

2023/10/25

2023/11/13

一、請於112年11月13日前於本署網站http://www.cdc.gov.tw/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為避免網路報名資料漏失,報名成功系統回復之電子郵件請自行留存備查(未收到郵件請於報名截止日下午5時前來電);如未於本署網站登錄者,視同未報名,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進用:
(1)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 本機關首長及用人單位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二、報名時請檢附以下證件(相關附件請至本署人才招募下載),並於截止日前逕寄「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人事室陳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證件資料不齊、未至本署網站登錄報名資料及未郵寄紙本資料者,均視同未報名。信封請註明「應徵聘任副研究員職務」(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1)初聘資格審查履歷表(附件1)。
(2)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影本。
(3)服務年資證明。
(4)近3年內專門著作等研究成果(須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規定)。
(5)初聘研究成果評審表(附件2)或代表著作合著人證明書(附件3)。
(6)推薦函2份(2位推薦人須為公共衛生或醫事相關領域研究之學者專家,且其任職機構之職務須不低於被推薦人應徵之職務職級,並由推薦人簽名推薦)。
(7)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8)其他資格證明文件。
三、應徵者須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至第34條之情形。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
四、本次公開甄選經約談者,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二倍為限,並以依序遞補本次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結果於核定後公告於本署網站(首頁/人才招募項下)。
 

附件1.odt

附件2.odt

附件3.odt

1.如有登錄問題,請洽資訊室(分機3609梁先生) 2.如有資格條件疑義,請洽人事室(分機3838楊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