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92.07.09 – 09:30
全民防疫要訣: 強化全民健康行為管理,養成個人良好衛生習慣!
一、【國人境外SARS就醫費用由特別預算核實支付】
由於中國大陸並未妥善照顧在大陸經商罹患SARS之台商,防治委員會再次重申,我國籍人士因罹患SARS而滯留國外(含大陸地區)就醫相關醫療費用,均按實際就醫情形,由健保局代為支付,(此項措施包含在台之外籍人士)。申請費用時,需檢附文件包括: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診斷書、相關病歷資料或證明文件、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或服務機關出具之證明文件,於門診、急診治療當日或出院之日起六個月內,由投保單位、本人或親友向其投保單位所在地之中央健康保險分局申請。
二、【重建因應新興傳染病之院內感控制度】
此次SARS疫情期間造成多家醫院院內感染,更顯院內感染控制在醫院中落實之重要性。因此,衛生署規劃建立因應新興傳染病的院內感染控制制度,包括:
(一)改善感染症專科醫師給薪方式,建立感染管制護理師獎勵制度,以培訓並留住感染管制人才,協助國家處理重大疫情。
(二)針對各項法定傳染病及可能發生的新興傳染病訂定院內感染控制措施。
(三)加強防疫體系(社區感染)與醫療體系(院內感染)之聯繫及合作。
三、【落實個人衛生習慣之養成】
世界衛生組織已於七月五日宣佈將台灣自SARS疫區除名,全球已暫時脫離SARS病毒的傳染威脅,但仍需提高警覺以防SARS反撲,惟有加強「落實個人衛生習慣之養成」,每日測量體溫、勤洗手、均衡飲食及多運動,是當前民眾仍需努力的抗疫準備重點工作。
四、【全民防疫網】
(一)全國醫師公會所提供之177發燒諮詢服務專線,自五月三十一日至七月七日止,已累計服務諮詢電話達21,511通,建議就醫總計5,810通,建議居家觀察總計4,046通,其他諮詢事項總計11,655通。未來將轉型為醫療諮詢專線,繼續提供服務。
(二)有關福利機構(含安養院、教養院、療養院)、榮民之家及地區級(含)以上醫院人員等發燒監視作業,將回歸各機構自行控管,內化為機構內部管控之必要措施,並由縣市政府社會局、衛生局與疾病管制局之分局進行不定時查核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