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5年8月10日(含)起,成人肺炎鏈球菌疫苗全面升級為20價或21價新型疫苗,籲請醫界朋友鼓勵符合資格民眾踴躍接種(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612號)


發佈日期:2026-08-05

全國醫界朋友,您好:

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為積極提升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完成率及降低因感染肺炎鏈球菌導致嚴重併發症或死亡之風險,成人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已於115年1月15日起提供公費對象〔含65歲以上長者、55-64歲原住民及19-64歲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IPD)高風險對象〕接種1劑PCV20,取代原本2劑疫苗(PCV13+PPV23)接種,並自115年8月10日起增加提供PCV21供符合接種資格民眾選擇,以單劑新疫苗(PCV20或PCV21)全面取代舊型疫苗。經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參考PCV20及PCV21臨床試驗結果、國際間接種建議及國內IPD確定病例流行病學趨勢,評估2種疫苗無優劣之分,籲請醫師多加宣導及鼓勵符合資格之就診民眾接種,提升免疫保護力。其中IPD高風險對象定義及疫苗轉換銜接原則如下:

1. IPD高風險對象定義:
(1) 脾臟功能缺損。
(2) 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
(3) 人工耳植入。
(4) 腦脊髓液滲漏。
(5) 一年內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者(係指曾接受任何治療癌症之藥物,包含注射式化療藥、口服化療藥、生物製劑、標靶藥物、免疫療法等藥物治療或放射治療者)及器官移植者。

2. 疫苗轉換銜接原則:
(1) 從未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含PCV13/15/20/21或PPV23)者,可接種1劑PCV20或1劑PCV21。
(2) 僅接種PPV23且間隔至少1年者,可接種1劑PCV20或1劑PCV21。
(3) 僅接種PCV13/15且間隔至少1年者(IPD高風險對象或65歲以上「機構住民」及「洗腎患者」間隔至少8週),可接種1劑PCV20或1劑PCV21。
(4) 如已接種「PCV13/15及PPV23」或「PCV20」或「PCV21」,代表已完整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無需再接種PCV20或PCV21。惟針對19-64歲IPD高風險對象,如於65歲前曾經完整接種PCV13/15及PPV23,可於滿65歲(含)且與前劑間隔滿(≧)5年後,再追加接種1劑PCV20或1劑PCV21。

疾管署提醒,公費對象如為外籍人士,需具健保身分或持有居留證。另請各接種單位於登錄IPD高風險對象、65歲以上「機構住民及洗腎患者」之接種資料時,務必於系統註記身分別代碼「R02A」,俾利系統正確區分統計,以及接種處置費正確核付。此外,疾管署全球資訊網預防接種專區項下之「流感新冠肺鏈疫苗及流感藥劑地圖」自115年8月10日起同步增設成人肺炎鏈球菌疫苗項目供查詢,並將辦理PPV23疫苗回收作業,不再提供接種。最新接種政策轉換內容及Q&A等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cdc.gov.tw/ )首頁/預防接種/衛生專業人員工作指引/接種計畫/成人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計畫項下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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