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醫療機構介接取回所屬結核病照護個案加值訊息補助計畫」申請作業說明


發佈日期:2018-07-19

一、申請資格:

     本案補助對象為106年結核病通報數大於30例之公立醫療院所(詳如附件)。

二、補助期間:107年公告日起至107年12月14日止。

三、受理時間:

     (一) 自本案公告後開始受理申請。

     (二) 以公文實際送達本署之收執日期為憑,至遲於107年8月31日終止受理。

     (三) 補助申請採專家審查方式,將於本署收執日期起算,10個工作天完成計畫核定。

四、收件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疾病管制署)

五、聯絡窗口:朱柏威先生(電話:02-23959825 #3733、e-mail:poweichu@cd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