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03-06-13
行政院衛生署92.06.13 - 09:40
全民防疫要訣: SARS防疫基本之道,在「自我」之健康自律作為!
一、【持續加強健康弱勢族群之體溫監控】
- 衛生署為與內政部、行政院退輔會等部會合作,對於育幼院、敬老院、養老院、榮民之家、智障者及遊民收容所等高危險群持續進行體溫之專案管控。已由該署疾病管制局研訂該等機構人員發燒處理辦法,提供安養院、療養院,榮民之家等高齡人口密集的機構遵循,標準體溫設定為37.5度,只要超該標準溫度即視為發燒,需後送,不可留置院區內,以避免可能發生群聚感染。
- 將由內政部與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共組查核小組,加強醫院、福利機構(含安養院、教養院、療養院)、榮民之家及遊民收容所等機構之體溫監控,及相關資料之分析統計,以利後續之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 六月十二日(週四)內政部所屬福利機構、退輔會所屬榮民之家及法務部所屬監所等計1,147處所,對其機構內人員進行體溫監控,共計監控人數約108,447人次,初步通報發現有30人發燒,經逐案電詢已排除SARS且無異常群聚情形。
二、【國際交流】
SARS防疫無國界之分,為促進國際交流,防治委員會今日邀請越南河內臨床醫學暨熱帶病醫院院長黎登河博士,及副院長高文圓博士與會,提供越南對抗SARS成功經驗分享。
三、【全民防疫網】
- 全國醫師公會所提供之177發燒諮詢服務專線,自五月三十一日至六月十一日止,已累計服務諮詢電話達12,717通,詳細服務狀況請見附表。
- 為加強防範SARS境外移入,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將透過世界衛生組織在台專家促使該組織了解近日台灣南部地區新增病例係來自大陸湖南地區境外移入,並提醒應將該案例視為一個早期疫情警訊,建議加強調查上海、北京、廣東以外的大陸其他地區是否已發生SARS疫情。
四、【強化醫院防疫醫療物資物流管控】
衛生署已正式委請專業物流公司負責配送全國各地醫院所需防疫醫護配備等物資,並要求該公司應有醫院需求量與供應量之追蹤紀錄(tracking record),每天統計回報衛生署與各醫院之間物資供需情形,以能掌握各醫院所需醫療防疫物資數量。未來,該署將再針對相關物資之供應與配送問題做檢討,包括與其他部會間之合作與分工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