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自9月7日至9月20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請民眾持續配合防疫措施,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發佈日期:2021-09-06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6)日表示,考量國內疫情雖趨緩但仍有零星不明感染源之本土病例,經與相關單位溝通討論及評估後,宣布自今(2021)年9月7日至9月20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並將維持或調整相關管制規定如下:

一、通案性原則(下述交通運輸及旅行業相關管制作為調整,依交通部公告日期開始實施):
1. 除飲食外,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2. 實聯制、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3. 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
4. 集會活動人數上限:放寬為室內80人、室外300人,若超額則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報防疫計畫。
5. 餐飲管理:依照衛福部規定處理。
6. 婚宴、公祭:
  (1)公祭遵守內政部相關防疫規定處理。
  (2)婚宴遵守每一隔間室內80人、室外300人上限,並遵守餐飲指引不得逐桌敬酒。
7. 游泳池及運動場館:有條件開放淋浴設施、冷熱水池、SPA區、兒童戲水池等附屬設施。
8. 臺鐵:對號列車開放全車座位發售,不售站票。
9. 高鐵:開放全車座位數發售,維持全車對號座。
10.國家風景區及觀光遊樂業:容留量上限提升至8成。
11.遊覽車乘車人數以核定座位數8成為上限,必須全程佩戴口罩,禁止車內飲食。

二、仍須關閉之場所:
1. 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
2. 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休閒麻將館及其他類似場所。

指揮中心說明,目前國內疫情穩定控制中,為兼顧防疫與民眾的生活品質,未來將持續觀察疫情態勢,循序漸進,適度放寬管制措施;面對病毒變異株的威脅,將持續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籲請民眾應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並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共同嚴守社區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