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SARS疫情災害委員會醫療及疫情組新聞稿


發佈日期:2003-05-07

行政院衛生署92.05.07. 16:00


一、【因應SARS疫情全民健康保險慢性病患就診及領藥原則】


衛生署考量遭居家隔離的慢性病患,無法前往醫療院所就醫,同時,為減少慢性病患因回診就醫感染的風險,已就慢性病患就醫及領藥部分訂定相關的因應措施:


(一)因SARS疫情而無法搭機返國,及因居家隔離而無法親自就醫的慢性病患者,若經醫師專業考量沒有用藥安全顧慮時,可由家屬代為掛號領藥。


(二)對於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醫療院所可視實際需要,直接給予三個月的用藥,以減少病患暴露在高風險環境中的機會;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患者,也可以直接到各個健保特約醫療院所,或健保特約藥局領取藥品。


(三)在健保特約醫療院所的行政作業可以配合的情形下,可以對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病患,開放郵政劃撥並自付相關費用及郵資的方式,由醫院直接將藥品郵寄給患者。


(四)前述各項相關措施適用期間至九十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二、衛生署緊急調度N-95口罩供醫療人員優先使用,呼籲廠商發揮同舟共濟精神不要囤積口罩 一般民眾也不要搶購】


(一)衛生署呼籲國人不要囤積或搶購N-95口罩,目前僅有照顧SARS病患的醫護人員、搬運處理SARS病患的相關人員、處理SARS病患屍體的人員、以及SARS病患遺體解剖相關人員,才有必要佩戴N-95口罩。對於第一線人員的緊急需求,衛生署目前已在緊急調度及集中採購,自今天開始每日供應五萬個N-95口罩給最需要的相關人員,並隨時視疫情需要,機動調整調度及採購,請醫療院所及醫護人員不要恐慌;對於收治SARS病患的醫院,如有緊急需求,可與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聯繫,電話:(○二)二九九七八六一六轉分機三三○至三三四,傳真:(○二)二九九三一四四四。衛生署呼籲廠商要發揮同舟共濟的精神,千萬不要囤積口罩,也希望民眾不要搶購,一定要將這些必要的防護用品留給最有需要的第一線醫療人員使用。至於外科手術口罩及活性碳口罩,則請大家視需要自行採購。


(二)對於基層診所照顧呼吸道感染病人的醫護人員,應配戴外科口罩,並提醒基層醫護人員,一定要對就診病患先量體溫,才給予診治。診所如有通報SARS病例,則由本署供應每日十個N-95口罩作為防護之用。


(三)衛生署呼籲有呼吸道感染症狀的病人,請配戴外科手罩就診。


 三、【各種溫度計皆可用】


1.依據調查,國內SARS病患100%會出現發燒的症狀,為了早期發現感染SARS的病人,在第一時間內送醫治療,並且防患疫情的擴大,民眾須有自我防範意識,每天測量體溫,一有發燒立即處置,保護自己與家人健康。


2.量體溫各種體溫計都可使用,不須都用耳溫槍。可以使用自己的溫度計,早晚各量一次體溫,並自我記錄。既經濟又衛生,方便自己也不麻煩他人。


3.每天體溫高高低低起伏很大,飯後、沐浴後,血液循環較佳,體溫會略高;而流汗、游泳、吃過退燒藥後,或耳內的耳垢過多,阻隔耳膜,測得的體溫都會比較低。早晚溫度較低,中午的體溫略高。一般而言,人是恆溫動物,只要體溫在35至38℃之內,都算正常。


4.看到溫度上升,請先勿恐慌。安靜下來,休息一下,再次測量。


 四、【照顧SARS病患醫護人員補貼事宜】


衛生署再度澄,清照顧SARS病患醫護人員補貼,醫師每一日為新台幣一萬元,護理人員為每一班三千元(一日三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