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世界衛生組織及專家建議,修訂「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臨床處置指引第二十五版」,新增Molnupiravir及Baricitinib使用注意事項(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530號)


發佈日期:2023-12-07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疾管署經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於112年11月10日公布COVID-19第14版治療指引(Therapeutics and COVID-19:living guideline),以及國際間就Baricitinib對懷孕及哺乳女性診治指引建議,並諮詢專家,修訂「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臨床處置指引第二十五版」,於 Molnupiravir之注意事項中增加「WHO建議免疫缺乏或免疫抑制患者且無法使用Paxlovid或Remdesivir時,可有條件使用」,以及於Baricitinib之注意事項中增加「懷孕婦女應避免使用。應讓病人了解用藥對胎兒及孕婦的潛在風險及效益,共同決策是否於懷孕期間使用Baricitinib」與「哺乳期間不得使用Baricitinib,應斟酌授乳對兒童的效益以及女性接受治療的效益,以決定要停止哺乳或是要停止Baricitinib治療」等說明文字,以為醫療人員用藥處置之依循。

全球COVID-19疫情流行迄今,國際間針對疫情研發之藥物及其臨床試驗,不斷精進並公布最新進展。為確保民眾獲得適切之治療,政府將在有限財源下,持續參依疾病流行趨勢、藥物最新臨床實證、公共衛生及社會成本效益、專家建議及國際作法等,修訂診治指引用藥建議,以做出對國人健康安全最具效益之決定。

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診療相關資訊定期更新並公布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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