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國內疫情升溫,COVID-19專家諮詢會議盤點確診病患治療原則 (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456號)


發佈日期:2021-05-25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近日國內疫情上升,重症個案持續增加,COVID-19專家諮詢會統整實證治療資訊,提供醫界朋友參考:

1.依病理生理學原則,抗病毒藥劑建議於病程早期,類固醇或免疫調節劑則於病程晚期併發重症時使用。

2.Dexamethasone為目前唯一有實證顯示可降低病患死亡率之藥物,對嚴重肺炎病患(未使用氧氣時SpO2≦94%)給予dexamethasone,可使死亡率下降18%;使用呼吸器病患死亡率則可下降36%。因此對所有嚴重肺炎病患,均建議給予dexamethasone治療。

3.Remdesivir用於嚴重肺炎病患無法降低死亡率,但可加速臨床改善兩天,且五天療程與十天療程效果相當。對已使用呼吸器之病患則無法加速臨床改善或降低死亡率。因此經COVID-19專家諮詢會議第44次會議決議,remdesivir用於嚴重肺炎程度以上病患之療程以五天為原則。

4.Tocilizumab與dexamethasone同時用於嚴重肺炎程度以上,且有發炎指數上升之病患,可使死亡率下降14%。

5.Baricitinib與remdesivir合併用於嚴重肺炎但尚未使用呼吸器之病患,可加速臨床改善。但由於目前實證有限,僅在病患無法使用dexamethasone時考慮使用。

6.對無肺炎之輕症,或輕度肺炎尚不需使用氧氣之病患,國內以支持性療法為主,並密切觀察臨床變化,特別是重症高風險族群。
    
確診個案使用以上符合指引建議條件之SARS-CoV-2治療藥物,除Remdesivir需向本署申請以外,其餘均可由公務預算支應。目前我國已有廣泛社區傳播,疾病管制署提醒醫師須保持警覺,對所有疑似症狀個案均須懷疑是否為SARS-CoV-2感染。如發現符合通報條件之個案,請參閱疾病管制署『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處理流程 』 進行通報及採檢,並落實相關感染管制與個人防護措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診療相關資訊將隨時依防疫需求與最新文獻證據更新並公布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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