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針對疾管局發生生物安全違規事件,該局繼昨日記者會及新聞發佈後再度強調,已對該事件作詳盡的調查及回應,並無菌株外流之虞。
該局表示,此一事件雖導因於該局第三分局副分局長蘇勳璧個人違失,卻也暴露該局身為全國生物安全管理最高機關內部控管的問題,對疾管局以及政府的信譽確已造成傷害,該局郭旭崧局長已於昨日(5/23)署務會議再次公開報告案發後處理作為,並向侯署長自請處分,該局生物安全委員會之調查報告將呈報衛生署,為避免球員兼裁判,疾管局將建議衛生署必要時重新再作調查,以昭公信。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條,中央主管機關應對違規的單位或個人處罰,由於疾管局係受衛生署委任執法的單位,將面臨自己處罰自己的困境,亦將一併提請上級單位衛生署處理。
該局表示,除第一時間調查確定菌株已全數銷毀,無人員遭受感染造成任何危害外,也立即亡羊補牢對所屬研究人員進行再教育,強化各醫療研究機關之生物安全委員會之功能,透過民間生物安全協會加強宣導,以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另亦要求當事人蘇副分局長停止所有的研究工作,至於相關人員行政責任部份則依人事規定循行政程序辦理。
郭旭崧表示,專業與公信力是疾病管制局最寶貴的資產,如今因此事件造成疾管局在後SARS以來努力經營累積的信譽嚴重受損,傷害的確很大,將會深切檢討贏回民眾的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