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是否只要在台灣服藥滿二年就可以由健保給付?


發佈日期:2019-06-18
  1. 外籍人士受聘在台工作,或因就學等因素申請在台居留,並合法居留六個月以上,才能享有健保;外籍愛滋感染者確診後應自費在國內開始服藥,服藥2年後,具健保身分者,其醫療費用由健保以慢性病照護模式給付。
  2. 事實上,外籍感染者來台免費治療愛滋,必須通過5道關卡,包括:
     (1)受聘在台工作,或獲得合法居留身分。
     (2)取得居留證明文件需居留滿6個月。
     (3)愛滋感染被通報列管。
     (4)開始治療的前2年自付藥費,一年約20萬元。
     (5)在台有就醫治療紀錄等,才能獲得健保給付。
  3.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條規定,全民健保為強制性之社會保險,於保險對象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疾病、傷害、生育事故時,依健保法規定給付。外籍人士除非是受聘來台工作,否則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且在台居留滿六個月,才能享有健保。若申請居留原因不存在,自然不能參加全民健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