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依世界衛生組織及我國指引,優先使用瑞德西韋和倍拉維等藥物;莫納皮拉韋列為「有條件下使用」之藥物


發佈日期:2024-06-25
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今(25)日表示,有關近日新冠肺炎抗病毒用藥存量及使用議題,疾管署說明如下:

1.依目前藥物療效的相關研究顯示,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之效果有限,且其藥物作用機轉可能引發安全性疑慮;基於藥物療效的科學實證,世界衛生組織(WHO)及我國SARS-CoV-2感染臨床處置指引,建議COVID-19感染個案,優先使用瑞德西韋(Remdesivir)和倍拉維(Paxlovid)等藥物;而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則列為「有條件下使用」之藥物,於無法使用倍拉維、瑞德西韋及其他建議藥物時,有條件使用。

2.無法使用倍拉維、瑞德西韋及其他建議用藥之個案,包括重度腎功能不全(eGFR <30mL/min)及透析患者丶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C 級)丶因既有疾病之治療藥物與倍拉維嚴重交互作用,但停藥或換藥,具有造成既有疾病惡化風險者等,才考慮使用莫納皮拉韋。

3.截至113年6月22日國內COVID-19抗病毒藥物之庫存量:瑞德西韋103,523劑;倍拉維230,759人份及莫納皮拉韋8,562人份。

4.為提升COVID-19抗病毒藥物可近性,目前除請衛生局依轄內醫療院所需求,適時調撥莫納皮拉韋外,疾管署亦主動協助跨縣市/區域之調撥。

5.疾管署積極儲備各項COVID-19抗病毒藥物,因應近期COVID-19疫情上升,本署已啟動2萬人份莫納皮拉韋採購作業,預計7/4抵台,並於7/5日配送至醫療院所,以銜接臨床使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