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3月8日更新]
疾病管制署106年「運用醫院電子病歷進行傳染病通報」獲選受輔導醫院名單如下,共計7家:
疾病管制署「運用醫院電子病歷進行傳染病通報」106年申請作業說明,如下:
一、符合申請作業說明所定申請醫院之資格條件者,請於公告日起,依規定檢附申請表(附件一、二)併同正式函文,於106年2月28日前送達本署;106年核定名額以10家為上限,本署將以醫院函送申請表之遞件郵戳日期順序核定之。
二、收件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2樓(疾病管制署疫情中心);承辦人:鄭伊倫小姐(電話:02-23959825#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