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3-07-31
疾病管制署今(31)日表示,有關外界質疑「大量倍拉維將過期,才更改莫納皮拉韋用藥規定,有條件使用」,非屬事實,請民眾及醫師勿信,並澄清如下:
疾管署統計,目前倍拉維(Paxlovid)全國總庫存量約38萬人份,藥物保存有效期限介於本(2023)年8月至明(2024)年12月底間,其中效期至今年8月底之藥物僅744人份(佔總庫存量之千分之2),而Paxlovid每日全國總使用量為1,400人份,爰並無質疑所述「疾管署有大批Paxlovid即將過期」之情形。
疾管署進一步說明,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Paxlovid在預防高風險確診個案的效能優於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且治療可能引發傷害的疑慮少於Molnupiravir,因此強烈建議(strong recommendation)以Paxlovid為治療非重症但有高住院風險之COVID-19確診個案的優選藥物。另Molnupiravir的作用機轉包括使病毒發生致死性突變,可能導致包括對接受治療者的基因毒性(genotoxicity)、引發病毒抗藥性、引發新的病毒變異株等傷害,但由於目前缺乏臨床實證,Molnupiravir對接受治療的個人和社會群體可能造成的長期危害尚無法確認,因此將其列為有條件建議(conditional recommendation)使用於治療非重症,但有極高住院風險之COVID-19確診個案。並建議應採取相關的配套措施(mitigation strategies)以減少藥物可能造成的危害。
疾管署強調,依原「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臨床處置指引」,基於藥物效果臨床實證,建議不需用氧且具重症風險因子之病人,優先使用之口服抗病毒藥物為Paxloxvid,Molnupiravir則建議在無法使用其他建議藥物時使用;而本次依專家建議調整該診治指引之SARS-CoV-2患者治療用藥建議彙整表,特別強調Molnupiravir為「有條件下使用」之藥物,係參考藥物臨床實證最新進展,包括近期發表於國際期刊之英國The PANORAMIC trial的臨床實證資料及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與各國診治指引用藥建議進行調整,並非限縮molnupiravir用藥條件,僅提醒醫師在用藥上更謹慎,經醫師評估病人用藥風險,當無法使用優先建議藥物,或臨床上無其他替代療法,只適用「Molnupiravir」治療條件下,才建議使用,此項作為是為確保COVID-19確診個案都能得到良好的醫療照護,及藥物均能妥善且適切地使用,以降低治療可能帶來的危害。
疾管署再次重申,本次molnupiravir用藥條件係為提供更佳的治療建議,依國際實證資料及專家意見進行調整,既無限縮用藥,亦非因「大批Paxlovid即將過期」,請各界本於事實,減少不當臆測,共同為國人提供更良好的醫療照護,降低重症,減少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