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xlovid仿單已增列重度腎功能不全病人(eGFR<30 mL/min,含接受血液透析者)之用法用量(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572號)


發佈日期:2025-05-21
全國醫界朋友,您好:

近期國內新冠疫情快速上升,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預估六月中下旬達疫情高峰,單週新冠就診最高5.5-6.5萬人次。提醒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於114年2月25日核准Paxlovid 仿單變更,增列重度腎功能不全病人(eGFR<30mL/min,包含接受血液透析者)之用法用量,可提供臨床診治之需;如您診治重度腎功能不全(包含血液透析)病人經COVID-19檢驗陽性欲評估及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時,除過去習慣使用之Molnupiravir外,已可依最新核准用法開立Paxlovid減量使用(如附件)。

疾管署說明,基於Paxlovid在預防高風險感染病人的效能優於Molnupiravir,且治療可能引發傷害的疑慮少於Molnupiravir,因此強烈建議針對非重症但有高住院風險之COVID-19感染病人,原則以Paxlovid為治療首選藥物,Paxlovid用於重度腎功能不全病人(eGFR<30mL/min,包含接受血液透析者)之建議療程為5天,建議劑量如下:

1.第1天:300 mg nirmatrelvir(2顆150 mg錠劑)和100 mg ritonavir(1顆100mg錠劑),一次。

2.第2至5天:150 mg nirmatrelvir(1顆150 mg錠劑)和100 mg ritonavir(1顆100mg錠劑),每日一次。

3.接受血液透析的日子,應在血液透析後施用劑量。

相關資訊已置於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新冠併發重症> COVID-19用藥專區> COVID-19治療用藥領用方案>口服用藥>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中文說明書項下,歡迎各位醫界朋友多加利用。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