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署檢驗及疫苗研製中心110年約用人員徵才案(案別如內文)初審合格名單及甄試事宜。


發佈日期:2021-01-20
一、 書面審查合格名單:
甄選單位(合格人數) 合格人員(按報名順序排列)
檢驗及疫苗研製中心
約用研究助理
(徵才案號:1032)
(計1名)
沈○均(A22623****)
檢驗及疫苗研製中心
約用研究助理
(徵才案號:1035)
(計1名)
胡○賓(B12272****)
檢驗及疫苗研製中心
約用研究助理
(徵才案號:1033)
(計3名)
余○菱(F22806****)
胡○賓(B12272****)
陳○樺(D22122****)
檢驗及疫苗研製中心
約用研究助理
(徵才案號:1034)
(計4名)
翁○堡(K12179****)
胡○賓(B12272****)
陳○樺(D22122****)
邱○堯(E12450****)
二、口試相關資訊如下,請前揭應試人員預為準備:
(一)口試:
    1、報到時間:110年1月22日星期五13:50~14:00,未準時報到者,喪失口試資格。
    2、報到地點: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樓(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
    3、口試時間:14:00~17:00。
(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本次甄試請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辦理甄試防疫措施指引(如附件1)」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如附件2)之相關規定辦理。報到時請繳交健康聲明切結書(如附件3),並自備口罩全程配戴。進入試場前均需量測體溫,如有發燒(額溫≧37.5°C),將安排至本署設置之隔離試場應試。
(三)應試當日如屬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以及屬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就醫後經醫院安排採檢,返家後尚未接獲檢驗結果前者,均請配合留在家中(或指定地點)勿至試場;如屬上述附件2「自主健康管理」者,請於110年1月21日下午3點前主動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人事室林小姐(swlin@cdc.gov.tw、電話02-23959825分機3823),俾利安排應試座位。
(四)應試當日如遇颱風等天然災害,臺灣本島任一縣市有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停止上班之情形,則延後辦理口試,並於1週內於公布更改之時間地點,請自行查閱,恕不另行通知。
(五)請務必攜帶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或有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正本俾供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