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地方衛生機關防疫業務考評作業手冊


發佈日期:2019-12-19

【衛生福利部109年地方衛生機關業務考評「防疫業務」指標,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暫停辦理】


一、考評目的:客觀衡量地方政府衛生局109年防疫業務之施政績效。

二、受評機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衛生局。
三、考評期間:109年1月至12月
四、考評執行單位:本部疾病管制署及各區管制中心。
五、考評綜理單位:本部疾病管制署。
六、考評架構與權重:7項考評指標,共計200分。
七、考評方式:

(一)     防疫業務相關管理系統之統計結果及書面考核。

  1. 本手冊考評指標資料,如須受評機關提供始得評分者,請於110年1月13日前備函逕送考評執行單位進行評核。
  2. 考評執行單位請於指定日期前完成分數統計及成績評定。
  3. 考評綜理單位完成考評並請地方衛生局確認後,於110年3月5日前將考評結果送本部綜合規劃司備查。

(二)     考評執行單位得視需要辦理實地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