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5-11-25
全國醫界朋友,您好:
考量現今家庭組成型態多元,有關公費流感及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實施對象「6個月內嬰兒父母」,對於需經繼親收養程序取得親權之家庭,因相關程序往往耗時,致雙親無法同時接種公費疫苗,為使流感及COVID-19疫苗接種措施更符合多元家庭實際情形,經參考勞動部有關留職停薪相關證明文件,併考量接種單位第一線人員實際執行接種作業之可操作性,調整說明如下:
1.接種對象「6個月內嬰兒父母」,調整為「6個月內嬰兒雙親」。
2.公費接種資格由「持有嬰兒出生證明文件或完成新生嬰兒登記之戶口名簿之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調整為「持有嬰兒出生證明文件或完成新生嬰兒登記之戶口名簿之6個月內嬰兒之雙親或足堪認定與被收養嬰兒有『先行共同生活』之證明文件(形式不拘,依個案事實從寬認定)」。
有關公費流感及COVID-19疫苗接種修訂計畫,已置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網址:www.cdc.gov.tw/)流感疫苗及COVID-19疫苗項下,如有需要可逕自前往瀏覽或下載運用。
感謝您與我們共同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