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處理流程」及「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及個案處理流程」,請醫師依流程進行個案處置。(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431號)


發佈日期:2020-04-21

各位醫界朋友,您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為利臨床醫師確實知悉檢驗陰性之通報個案或社區採檢對象,如有住院需求者,其後續之住院安排及處置作業,依專家建議修訂補充相關處理流程,重點如下︰
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處理流程」(附件1)︰經二採陰性者,即可解除隔離,後續處理說明如下︰

  1. 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對象,如需住院,應安排入住單人病室,可出院者,繼續居家隔離/檢疫至期滿。
  2.  非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對象,如有住院需求,依一般住院流程處理或安排住院,另於住院期間已由醫護人員進行健康狀況監測,不須再進行自主健康管理,可出院者,於出院時再由衛生局開立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請個案自主健康管理至發病後或最後一次接觸日後14天。

二、「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及個案處理流程」(附件2)︰經一採陰性,需住院者,依一般肺炎病人住院流程處理。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相關防疫措施將依防疫需求隨時更新並公布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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