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地方衛生機關防疫業務考評作業手冊-1140219勘誤


發佈日期:2024-12-30
一、考評單位: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二、考評目的:客觀衡量地方政府衛生局114年防疫業務之施政績效。
三、受評機關:地方政府衛生局。
四、受評期間:114年1月至12月
五、考評架構與權重:9項考評指標,共計200分。
六、考評方式:
  (一)   防疫業務相關管理系統之統計結果及書面考核。
  1. 本手冊考評指標資料,如須受評機關提供始得評分者,請於115年1月17日前備函逕送考評執行單位進行評核。
  2. 考評單位於指定日期前完成分數統計及成績評定。
  3. 考評單位完成考評並請地方政府衛生局確認後,於115年3月20日前將考評結果送衛生福利部綜合規劃司備查。
  (二)   考評單位得視需要辦理實地查核。

1140205、19勘誤:P.364之附件6-1-1「114年度轄區傳染病兒童重症照護量能盤點表」,「兒童加護病床數」項下「普通病床」更正為「負壓病床」,「專任醫師人力」項下「兒童精神科」更正為「兒童神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