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說明有關國際機場港埠提供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予入(出)境旅客發放作業


發佈日期:2024-03-09
有關今(3/9)外界質疑「政府花了近千萬,請人在桃機發即期快篩」一事,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說明如下:

一、為因應國際呼吸道疾病疫情及農曆春節入(出)境旅客驟增,可能增加病毒傳播風險,為使旅客於入(出)境14天內有症狀時能分辨呼吸道疾病,自今(2024)年1月3日起於桃園國際機場、1月17日起於高雄國際機場及金門小三通港埠、2月1日起於馬祖小三通港埠,免費提供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予入(出)境旅客自由領取之措施,截至3月8日,旅客領取試劑總量已達178.6萬人次(約791萬劑,其中桃園機場748萬劑),近期平均每日發放量為每日入境5.4萬劑、每日出境4.6萬劑,合計每日約發放10萬劑,顯示民眾接受度高。新冠快篩試劑係於疫情指揮中心期間時所採購,當時盤點後疫情時期,亦即去(2023)年秋冬至今,新冠肺炎亦可能捲土重來,故當時將效期可達今年的快篩試劑留存做為物資整備,供此波疫情使用,另目前快篩試劑儲備量尚有1,745萬劑。

二、其中桃園國際機場國際旅客航運量大,疾管署機場檢疫核心人力已專注於有症狀旅客的採檢和後送,為避免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發放作業影響疾管署檢疫核心業務,因此疾管署依政府採購法辦理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發放作業勞務承攬採購案,採公開招標,採購案決標金額為935萬元整。採購經費包括人員薪資、勞/健保、幹部加給、教育訓練、制服等行政管理費用,服務內容為三個月執行期間(含春節連假)每日上午7時至晚上11時於桃園國際機場辦理COVID-19家用快篩試劑的發放、補貨及快篩試劑入出倉搬運作業,二個航廈出入境均各設置2個發放點,總共8個發放點。早晚班各需管理幹部1人,工作人員15人,各16人,每日共計32人,依勞基法輪休,故單月共需48人,每人每月薪資約4萬元,加上前述費用和行政管理費用。採購過程均符合法令規定,絕無不法或圖利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