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3年2月1日起修正猴痘(Mpox)傳染病中文名稱為「M痘」(疾病管制署致醫界通函第532號)


發佈日期:2024-01-24
全國醫界朋友,您好:

我國猴痘(Mpox)於111年6月23日衛授疾字第1110100867號公告列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鑑於猴痘病毒係以齧齒類動物為主要宿主及傳播來源,而非靈長類猴子,為避免造成對疾病或特定族群的誤解或歧視與汙名,世界衛生組織(WHO)於同(111)年11月28日修正猴痘的英文名稱,宣布使用Mpox作為Monkeypox的同義詞,並以1年時間為期逐步淘汰使用Monkeypox一詞,另查國際先進國家(美國、英國、歐盟、加拿大、日本等)更名情形,各國為降低疾病造成之污名,並降低與特定種族或特定性傾向族群之關聯,多數國家已逐步更名為Mpox,為順應國際趨勢,113年2月1日起,修正「猴痘」傳染病中文名稱為「M痘」。

M痘傳播方式以親密接觸的人與人傳播為主,我國截至113年1月22日累計確診359例病例(340例本土及19例境外移入),雖已連續10週無新增本土病例,但國際上M痘疫情仍持續,呼籲醫界朋友於診療時遇有性病患者等符合疫苗接種條件民眾,請協助或轉介民眾及早完成2劑M痘疫苗接種,僅接種1劑者,亦請儘速完成第2劑,以獲得完整保護力,M痘疫苗接種合作醫院名單詳見https://gov.tw/3SG。

疾管署提醒醫界朋友仍要提高警覺,診療病人時若發現符合「M痘」通報定義,如:皮膚病灶(如皮疹、斑疹、斑丘疹、水泡、膿疱等),及病人出現有發燒(≥38°C)、畏寒/寒顫、出汗、頭痛、肌肉痛、背痛、淋巴腺腫大(如耳周、腋窩、頸部或腹股溝等處)等症狀,臨床醫師無法以其他已知病因解釋,請於24小時內至「傳染病通報系統(NIDRS)」進行通報,並採集檢體(如:水疱液、膿疱內容物及咽喉擦拭液等)送驗。

疑似或確診個案如醫療上無住院治療照護之需要,且家中條件適合(可1人1室),可返家自主健康管理,請醫界朋友於診治Mpox個案時,提醒並衛教個案若出現呼吸困難、無法進食或飲水、意識不清、眼睛有異物感或疼痛、視力模糊、解尿排便困難等症狀,請立即就醫;協助嚴重免疫不全或重症個案,申請使用Mpox抗病毒藥物(tecovirimat),以避免個案發生重症或死亡等併發症。Mpox防治相關資訊與可運用指引及教材,請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M痘專區(Mp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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