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0-05-09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9)日表示,國內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穩定控制中,有賴全國醫療機構、全體醫事及相關工作人員持續堅守崗位,守護國人健康。尤其是全國200家急救責任醫院的第一線急診同仁,自農曆年前疫情初始,即提高警戒,紛紛設立發燒篩檢站,執行病人分流,並隨著疫情升溫,扮演社區防疫、採檢的重要角色,同時堅守24小時急重症傷患救治之前線重責,捍衛國人生命及健康,指揮中心深表感謝,並於5月8日由衛福部(醫事司)修正「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要點」(以下稱獎勵要點),擴大急診醫護人員為獎勵對象,以慰其辛勞。
指揮中心指出,本次獎勵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 新增醫院急診部門負壓隔離病室或單人病室之第一線執行照護疑似或確診個案之專責醫事人員,適用津貼範圍,醫師每人每日一萬元、護理人員每人每班一萬元。(醫師每日可申請二人,如採日夜輪班,每班可申請一人)
- 急救責任醫院防疫獎勵:重度級且評鑑為醫學中心(含準醫學中心)者,每月120萬元;重度級且評鑑為區域及地區醫院者,每月90萬元; 中度級,每月60萬元; 一般級,每月30萬元。獎勵費用應全數分配予急診部門之相關工作人員,包含急診醫護人員、醫事放射人員、社會工作人員、行政人員、救護人員及清潔人員等,並追溯自109年1月起算。
- 收治確診個案獎勵:依個案數、病情嚴重度及住院天數,給予額外獎勵;每收治一名罹患明顯肺炎住院患者,給予每人每日3,000元,使用呼吸器患者則給予每人每日1萬元之獎勵費,且應全數分配予第一線及共同照護之醫事人員。
- 設有生物安全第二等級負壓實驗室之醫療機構,且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檢驗機構者,為提供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檢驗所購置之相關儀器設備,予以每家醫院最高500萬元獎勵。
指揮中心表示,目前共納入九大獎勵項目,相關申請作業須知及細節將於下週公布並通知各醫院,原則上,1至3月份之獎勵費用,請各醫院於5月31日前造冊並檢送領據至衛福部申請,隨到隨辦儘快撥付; 4至6月份之獎勵費用,則於7月10日前造冊申請。至於團體績效獎勵及基層院所之獎勵方式,將持續研議並徵詢相關團體意見後,儘速發布。